頂樓加蓋泳池法院改判免拆圖片參考:http://l.yimg.com/f/i/twewsews_logo/cnalogo_20...更新日期:2011/03/1619:23(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16日電)台北市1名劉姓男子,被其他住戶指控侵占頂樓,還加蓋游泳池,雙方對簿公堂。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認定劉有權使用頂樓平台,判決不用拆除。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高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劉姓男子於民國92年6月間,購入台北市敦化南路某電梯大樓的7樓。樓下住戶認為,頂樓空間應為全體住戶所有,劉男侵占屋�
房地產關於公同共有的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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