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有點長(因為想敘述清楚一點)我門家是用租的透天1.3.4樓只有2樓沒有租(2樓完全是空的什麼人也沒住什麼東西都沒有)就一般的透天房子並不是套房(房東本身這棟房子也是貸款的而且貸款的經額還不少所以他基本上拿我門的房租還不太夠這間房子的貸款)他手頭也很緊這樣他之前還怕我門會搬走所以還跟我門簽了要租2年的約(白紙黑字.我門已經住一年多了才來簽)但是後來合約時間到房東也沒有再拿新的合約來簽.我門有誠意要跟他買下這棟房
房東擅自開租屋人的門近來這沒犯法嗎?法律問題急~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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