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擅自開租屋人的門近來這沒犯法嗎?法律問題急~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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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有點長(因為想敘述清楚一點)我門家是用租的透天1.3.4樓只有2樓沒有租(2樓完全是空的什麼人也沒住什麼東西都沒有)就一般的透天房子並不是套房(房東本身這棟房子也是貸款的而且貸款的經額還不少所以他基本上拿我門的房租還不太夠這間房子的貸款)他手頭也很緊這樣他之前還怕我門會搬走所以還跟我門簽了要租2年的約(白紙黑字.我門已經住一年多了才來簽)但是後來合約時間到房東也沒有再拿新的合約來簽.我門有誠意要跟他買下這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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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ssica avatarJessica2010-02-26
蝦白您好:透天樓房因為承租人只租了1.3.4樓,房東室有權利來巡視2樓的狀況,但是因為樓梯在1樓,屬於承租人的權利範圍,要進入一定要知會承租人,假如未經同意就擅自闖入,就違反了刑法第306條無故侵入他人住宅罪之規定。但是承租人無法提出確實的人正與物證,提起告訴時可能無法成立。承租人簽訂之契約已到期,出租人並沒有簽訂續租的契約的意願,可以提前一個月通知承租人不予續約的通知,可以依照民法第450條規定終止租賃契約,並��
Hazel avatarHazel2010-02-26
只要是租約即將到期,若是沒有先簽訂新的租約(即續約),房東是有權請房客約滿搬走的。除非,房東沒主動要求你走,這樣的話你的租約期滿後,你與房東之間的租賃關係仍存在,視為不定期契約;雖然沒白紙黑字,但是原本租約的條件,在法令上仍具效力,but對雙方來說就沒有期限保障,房客隨時可走(可要求退還押金)、房東也可隨時限期要你搬(無須給付中途解約金)。所以,房東不租你,在法理上是站得住腳的。然後房東是不能擅自進入的!你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