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想請問在購買空機後,委請通訊行人員移轉手機資料,人離開現場。
隔一天後發現通訊行擅自使用我的帳戶於google地圖上發表五星評論。
上述行為構成刑法的偽造私文書罪嗎?
目前是希望給該連鎖通訊行跟人員一個警惕,請他們捐款慈善機構,這種私下和解是可行
的嗎?
還是我太大驚小怪?只能自己修改評論給差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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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一天後發現通訊行擅自使用我的帳戶於google地圖上發表五星評論。
上述行為構成刑法的偽造私文書罪嗎?
目前是希望給該連鎖通訊行跟人員一個警惕,請他們捐款慈善機構,這種私下和解是可行
的嗎?
還是我太大驚小怪?只能自己修改評論給差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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