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權擔保範圍疑義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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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
甲欲向乙借款100萬
並以甲所有之房屋設定予乙最高限額抵押權後
向乙借得100萬

於抵押權存續期間內
甲損害乙的財產
被乙提告敗訴需賠錢判決確定

想請教:
情況一
甲欠乙的錢還沒還
乙可否由拍賣抵押物向甲求償「借款」與「損害賠償」?

情況二
甲於損害乙的財產前就已還款
但並未塗銷抵押權
乙可否由拍賣抵押物來向甲取得損害賠償部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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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ohn avatarJohn2018-05-05
抵押權是有對"特定"債權的擔保...
Carol avatarCarol2018-05-10
雖然說最高限額抵押權有其不特定性 但是一般來講會限定
Callum avatarCallum2018-05-14
在特定法律關係 一般來說是肯認"侵權行為"的 除非有些
Puput avatarPuput2018-05-14
在訂約時特別約定 否則是可以的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8-05-16
但是如果借款還沒到期 還是不能先收帳的...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8-05-20
看最高限額抵押權設定是多少啊...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8-05-25
正常來講 借款100萬很可能設定的是200萬甚至更多
Andy avatarAndy2018-05-28
抵押權拿來要侵權行為的錢可以啊 但是不能要求一起還債
那是另外的情況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8-05-30
然後債權就會變無擔保
Ivy avatarIvy2018-06-02
損害賠償請求權的部分是否在最高限額抵押權擔保範圍內
,要看抵押權設定契約書是怎麼約定的?
Isla avatarIsla2018-06-05
民法第881條之1第1項及第2項,採對概括最高限額抵押權
之否定說。
Andy avatarAndy2018-06-08
民法第881條之2第2項採債權最高限額說,而不採本金最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8-06-10
高限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