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棄繼承的一些問題(已爬文)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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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法律板的大大好,最近有一些繼承的問題爬文過後還是有些疑問。

所以煩請各位板上的大大幫忙回答!

情況是我一個叔叔剛走衍生的一些問題。

1. 爬文有看到說如果往生的叔叔的子女及配偶都辦拋棄繼承的話,
另外一個叔叔才需要去辦拋棄繼承?

2. 如果往生的叔叔的子女及配偶辦了限定繼承,是否就代表其他
繼承順位的人都不需再辦任何的手續?

3. 我爸爸(跟我叔叔他們就是兄弟)也已經往生了,是否代表往生
的叔叔的遺產跟我媽以及我本身和我的兄弟姐妹都沒有關係?
(有找過繼承順位,但還是想確認一下)

謝謝各位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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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boyo for Cy Young!
ERA 0.00 WHIP 0.00 50W-0L

幹你媽的打者都被我炸掉了怎麼上壘! -⊙-⊙- )

___ by MichaelKis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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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William avatarWilliam2009-03-25
1. 是,不過實務可以一口氣把所有人後順位的都填上去@@a
Zenobia avatarZenobia2009-03-28
2. 是,民法1154條第2項,但請注意除...外的部份.
Ingrid avatarIngrid2009-03-31
3. 是,因為兄弟姐妹間不會像直系卑親屬有代位繼承的情形.
Edwina avatarEdwina2009-04-04
謝謝樓上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