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剛剛碰到ㄧ個難題...
去年2016/11/18在蝦皮拍賣轉賣百貨公司的包包
當初我頁面寫《只在家試背沒背出去過》
結果過了2-3個月
2017/01/15 賣家說他今天才用包包(他送朋友)
他朋友發現包包裡有2張電影票
我追問家中原來是家人偷偷拿去用沒跟我說
但我真的不知情 買家覺得跟介紹不符 騙他
我也跟賣家解釋原委
但包包我賣時確定是無瑕疵也無污
為了誠意我已退款200元給他當補償(當初賣2100)
結過他剛剛反悔又跟我說他朋友要全額退貨
不然要告我詐欺 他朋友是法律系的
請問這樣真的告的成嗎?
當初他買時就ㄧ直殺價,現在說他包包都沒用,如不退貨要告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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