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被追撞後移送肇事逃逸... - 法律Eartha · 2017-01-15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若被追撞的離開現場,追撞的告前車肇事逃逸 在責任上來講雖然後車是完全百分之百的肇責,但被追撞的 因為肇逃,會被承擔部份肇責嗎? -- 法律All CommentsIna2017-01-17肇責來自於車禍,在假定後車100%的責任上,自然被撞Michael2017-01-21的不會有責任。肇事逃逸類似遺棄的性質,立法的目的Necoo2017-01-22是為了救死傷者而設下的救助義務,學理上兩者是分開Delia2017-01-27懂了,受益良多Zora2017-01-30肇事逃逸是公訴罪,告發便可......跟肇事的責任, 兩者是不同的,ok ?Charlotte2017-01-31只要行為人對肇事並無故意,無論是否有過失,都有救助Dinah2017-02-04義務及在場義務,這就是目前許多判決的看法。行為人故意駕事肇事傷害被害人,因為無期待可能性,所Queena2017-02-07以不會觸犯肇事逃逸罪。Carolina Franco2017-02-10行為人對肇事原因並無過失,還是對傷者有救助義務及在Elizabeth2017-02-10場義務的,只是有些學者對本是車禍被害人的角色,卻因Hardy2017-02-11本條條文之規定,而提昇了法律上的義務,對此有所批判。Xanthe2017-02-11若今天逃逸者本身完全不知現場有人出事,被人告肇逃沒法用"不知情"這個說法來減輕或免除肇逃責任嗎Hazel2017-02-13這得看對致人死傷的解釋了,如果是定位為構成要件,Lucy2017-02-13因為不知現場有人出事,不構成故意而不成立本罪;但Olivia2017-02-16是當成客觀處罰要件的話,只要現場有死傷的出現就會成立本罪。實務上都有兩種說法都有出現James2017-02-21Q:刑法§185-4之「致人死傷」是「客觀構成要件要素說」還是「客觀處罰條件說」?多數說採「客觀構成要件要素說」,認為行為人須對「致人死傷」有所認識,始能成立本罪。少數說採「客觀處罰條件說」,認為行為人無須對「致人死傷」有所認識,即能成立本罪。這是法理上的探討,至於檢審如何認定事實又是另一回事了。Vanessa2017-02-25所以還是要看法官採何種法理,沒有絕對唯一的囉?Olga2017-02-25實務上最高法院好像並沒有決議或判例吧?Jacob2017-02-26刑法哪有客觀處罰條件說的光是刑總就寫清楚了,針對過失和故意的定義Candice2017-02-26無認識而構成,不就過失?總則都寫很清楚了,過失成罪必須有特別規定請問肇逃有特別針對過失而規定嗎?沒有就只能針對故意不過說是這麼說,實務上就是另一回事就是了Sierra Rose2017-02-27優質大師不要再裝專業了Ula2017-02-27印象中這兩說法官好像都有採,不過主要還是針對個案做判斷。Erin2017-03-03連被緩起訴的都有被法官用沒認識引行政罰法第7條撤罰單Related Posts家事調解委員會,調解書內文說人黃牛會被告嗎?告的成嗎?請教上訴的問題支付命令償還工資問題關於民法1148-1與生前贈與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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