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搶劫變成恐嚇取財關鍵是錢是被害人拿給犯人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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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這新聞持刀搶劫變成恐嚇取財,關鍵是因為錢是被害人拿給犯人嗎?新聞如下,有「理財美女」稱號的陳映彤,去年9月遭姜姓搶匪兩度侵入住宅強盜財物,甚至差點遭劫色。她今(18日)現身不滿的指出,警方並未把嫌犯兩次意圖性侵註記進去,而且是持刀搶劫卻變成是恐嚇取財,她說不解警方為什麼大案小報。陳映彤在今晚的政論節目中,含淚陳述她被持刀搶刧的過程。她怒批法官,竟然在第二次開庭時讓姜嫌以8萬元交保,陳映彤說這半年她都處於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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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ve avatarSteve2010-04-02
你好~請問這新聞持刀搶劫變成恐嚇取財,關鍵是因為錢是被害人拿給犯人嗎?非也!!持刀搶劫!!轄區發生這種事一定要列入專案檢討,嚴重影響主管升遷及分局績效。恐嚇取財雖然也是刑案不過不會列專案,所以不是自己拿錢的問題,問題出在有人要卸責減少傷害。恐嚇罪不一定會到家拿刀要人把錢交出來,持刀搶劫是最直接的讓人無法反抗的情形下將錢交出來。兩種模式有很大的差異也很容易辨識,以大化小居心叵測!!相反的人民可能只是沒戴安全帽,
Zora avatarZora2010-04-03
依我看來這應該合乎強盜罪吧,重點是拿刀架在被害人脖子上,已經嚴重危害被害人生命安全,而不是他沒取多少錢財;況且這樣的案例如果一再輕判,再加上媒體的渲染,以後這種案例不就層出不窮了!?
Steve avatarSteve2010-04-04
再來看罪對方有持刀可能成立刑法326加重搶奪罪。但是對方有用強暴脅迫方式甚至使用乙醚意圖取他財務可能成立刑法328強盜罪但是沒搶到反而變刑法346恐嚇罪。中間他說被搶100元港幣他自己再做筆錄時候跟員警一樣迷迷糊糊。導致許多重點都沒寫上。呵呵報導讓大家以為那女子很美,還用美女還形容,歹徒會強姦那女子嗎?在看看以下這些動作。歹徒隨後亮出膠帶,陳女心涼了一半,"恐怕"劫完財後要劫色,幸好當時已5點,歹徒問了句「妳一個
Elma avatarElma2010-04-04
是否筆錄時堅持要告持刀搶劫才肯簽名,這案子就會以持刀搶劫辦案2010-04-0313:24:49補充:那請問這案子既然有持刀,為什麼不能算是強盜罪,這案子恐嚇取財成立而也不合乎強盜罪之關鍵在那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