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FAQ

撿到手機變成竊盜罪該怎麼辦??

Thomas#法律

之前減到一隻手機是在自己打掃的大樓裡回收筒撿到的但是並不清楚是否是遺失但因為家裡很節省,也不是很好過想說好好的拿來使用結果收到一各通知單說是竊盜罪我就開始緊張了因為從來都沒偷東西也沒前科然後隔天就去警察局報到做筆錄但又沒辦法證明真的撿到的真的好無助最後做完筆錄他說會傳喚我去法庭請問大大我該怎麼做??會被判很重嘛會被關嘛??懇請各位大大幫忙…

實用工具:撿到東西:招領期限與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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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撿到的人是不是該場所的管理人或員工(如捷運站務員、百貨店員)
7 日內有沒有通知失主、報警或交給管理單位
失主是不是低收入戶、急難救助等急迫情況

請輸入價值與日期。

依民法第 803、805、805-1、807、807-1 條與第 120、121 條期間計算:始日不算入,月份沒有相當日時以當月末日為末日。取得所有權後,警察或自治機關通知領取,3 個月內不領就歸保管地的地方自治團體。撿到不交、據為己有,可能構成刑法第 337 條侵占遺失物罪(1 萬 5 千元以下罰金)。價值由認領雙方認定,有爭議時可請求法院減少或免除報酬(第 805 條第 3 項)。

網友回覆 2

  1. Frederica

    這種撿到手機不報警招領,一般來講是觸犯侵占罪,但如果是在辦公室內不見,失主去報案,由於好查好破案,警方會以竊盜罪偵辦。你如果是真的撿到手機,但卻占為己有,也脫不了侵占罪,這種是微罪,如果沒前科,會輕判易科罰金,或緩刑,不會關啦,但你得確求助無門了。

  2. Kristin

    你撿到就要記住有誰可以幫你作證,沒有認識的人就馬上找其他人當證人,這樣就不會被誤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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