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簡易判決後提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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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上各位法律專家好


小弟去年中受騙後到警局報案

途中除了一封告知我因人頭戶在其他縣市所以轉由該縣市辦理以外(台南->新北)

未收到其他通知


直到上個星期五收到新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分別跑了台南地檢署和地方法院詢問

但諮詢雙方的說法不太一樣

地檢署服務人員告知我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求償 且必須盡快

地方法院服務人員則說因為已經判決 無法提起刑事附帶民事求償 民事求償需另寫訴狀


目前疑問是

1. 是否還能提起刑事附帶民事求償?

2. 若1.可以 那是否可以向台南地院提出?
還是必須要向新北地院提出?

3. 因發生地在台南 但被告在新北 若須出庭是以雙方哪個所在地為主?

4. 提起刑事附帶民事或另外自提民事求償的訴狀書除了找律師代書是否有其他管道?
(有爬文說可以請求訴訟輔導科協助或自行參閱相關案例修改)

5. 通常類似案例民事部分若調解不成(被告推託閃躲之類的) 那後續會如何?



因為最近家中事情較多 自己也知道可能有些拖延

希望這幾天能迅速動作完成相關動作

先感謝各位指導與提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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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7-02-26
如果法院已經判決了,除非有上訴才能提起附帶民事訴
訟。不然就只能單獨提起民事訴訟。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7-03-01
出庭你要去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