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支持廢死刑,會不會有人這樣做呢? - 法律
By Agatha
at 2010-02-08T00:00
at 2010-02-08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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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是一個缺乏道德良知、惟利是途、個性兇殘、欺善怕惡、貪生怕死、好逸惡勞、好吃懶做..好色成性、個性奸巧、投機取巧的社會**...再加上犯罪前科就業困難、被親友排斥及瞧不起、心中充滿仇恨肆機報復....而且因為政府盲目接受或追求國際潮流不顧民情及多數民意期待維持死刑的訴求,等於政府製造一種為非做歹、犯下滔天大罪後又可以避免死刑的環境,容易讓企圖犯罪者願意冒終生堅禁的風險幹下慘絕人寰的大案,如果成功事跡沒敗露就達成犯罪目的,犯罪被逮及罪證確鑿可免除死罪,而且犯下如此大案於無死刑情況下必定遭到報復以牙還牙,終生監禁可確保生命安全又可將監獄當養老處所,所以得失衡量後類似陳金火、陳進興、這種惡徒不會蠢動嗎?
廢除死刑讓我可以找到機會以暴制暴,如果有人敢動我的子女、父母、配偶、親屬.....如果他敢殺一個親屬我就滅他全家,如果被判終生監禁,我還會找上我的仇人一刀將他幹掉,為家人復仇,反正殺一個人跟殺10個人一樣不會死刑.....
以上是我的犯罪手法及潛意識-----提大家參考!如果逃亡期間沒被抓到,我還會找支持死刑的政客將他們斃了!
哈哈...我是守法公民,但我只是在凸顯社會問題而已!以上提供大家討論!
Update:
給回答者: 艾佛德南倫 ( 初學者 4 級 )
你稱呼本人為版『煮』???你你….心狠手辣!你潛意識很想把我給『煮』了對不對!哈哈….開你一個玩笑!也順便道聲阿彌陀佛!
學佛之人菩薩心腸,雖然我是道教徒,但我對於佛陀割臀餵鷹的故事!他們連畜牲都可以犧牲自己的肉體又何況是殺人如魔的槍擊要犯陳進興、分屍吃人肉的魔鬼陳金火、為了詐領保險金將媽媽、婆婆、丈夫殺害,甚至於謀殺對象還包括小姑、子女的林小姐,其他重大案件如為手刃父母、水煮幼童…這些人的惡行可以因為宗教信仰要求被害家屬拋棄報復權利,效法佛陀原諒加害人!
Update 2:
但是他們的喪親之痛、因為他們的惡行造成被害人家破人亡、因為他們的貪婪讓成長中最需要親情照顧的幼童變成孤兒、他們的貪婪造成單親家庭、失依老人、及失去名節的婦女…等等.
請問你們該如何開導他們選擇原諒呢?你們準備要求他們全部入教嗎?惟有與你同樣的宗教信仰,才有你們的菩薩心腸不是嗎?
你們阻擋他們報復的權利生不如死,沒每天以淚洗臉走不出被害陰影,他們被害到家庭破碎淪落街頭,你以為被害人家庭每個像白冰冰如此富裕嗎?被害人的人權在哪裡?你們佛教徒只重視惡魔人權,不顧被害家屬人權!而且還因為你們的宗教信仰干涉其他非佛教徒的想法,所以我覺得佛教徒真的很自私!
Update 3:
我是道教徒注重及強調因果輪迴 種什麼因得什麼果 種善因得善果 種惡因的惡果 在世無惡不作下次輪迴做牛做馬或其他畜牲 而且地獄還依據你的惡行油炸 開腸剖肚 割舌 抱燒紅的鐵柱 下刀山下油鍋......請問你們要不要請佛陀下地獄要求閻羅王以終生監禁取代殘無人道的惡行呢
如果他們被終生監禁生不如死 我們斃了他們不是更有人到嗎 我們的刑法必須做到勿枉勿縱 反被判死刑者必須罪證確鑿 像陳進興這種如此明顯的惡徒被槍斃你會覺得冤枉嗎 王部長雖然還不是法務部長為何不聲援陳進興呢
Update 4:
如果陳進興因為王部長宗教信仰及國際特赦組織干預免死大家可以接受嗎 像蘇建和案我們可以接受免死刑 因為證據取得有爭議
但是其他現行犯免死大家接受嗎
Update 5:
給阿強---我主張維持死刑原因希望利用『嚴刑峻罰』達成犯罪預防目的,而且我還認為為何會出現這般兇殘惡徒如陳進興、陳金火以及最近為貪圖高額保險理賠先將被害人投保再設局殺害的案例,她殘無人性其對象包括母親、婆婆、丈夫,而且已經謀害成功,但因為過度貪婪事跡敗露,不然其子女及小姑也將受害成為其貪婪下的亡魂,所以像這類的現行犯及**理當處死慰藉亡魂及給受害家屬公道並且達成教育目的,將他們處死才能達成嚇阻目的!
Update 6:
而他們為什麼會如此缺乏人性我覺得家庭、學校及社會皆有責任,所以我也發表了這篇文章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
還有廢除死刑後,如果我是被害家屬到底我會如何對加害人採取什麼樣的報復行動,你及政府根本無法臆測,還好目前我家庭幸福美滿,但不保證這種事情發生在我的家庭後,是否我也會做出一些禽獸不如及令人髮指報復行為,我也如此想法,其他被害人到底會不會與我同樣想法呢?
Update 7:
謝謝你的指教,惟我的構想被批繆論也是咎由自取,因為我不是教育專家或專研犯罪學的警界教授...我的言論根本缺乏公信力及說服力,而且夜郎自大有自戀傾向...但我既然提出看法及為自己的謬誤找到立足點自我辯護......
1. 〝『嚴刑峻罰』達成犯罪預防目的〞,這根本就是閣下主觀的謬論,請您自行查閱國際特赦組織的數據,別再一相情願的相信極刑可預防極端的行為。
答---國際特赦組織的數據的數據值得參考,但畢竟是理論及統計學的一種與事實差距甚遠!
Update 8:
惟事實勝於雄辯,新加坡就是採嚴刑峻罰的國家他們的治安是全世界公認最好的國家,所以聯合國的數據只能供參考用途...
談到新加坡..他們連外國人在新加坡犯罪皆可不理他們國家干預執意依據他們的法令執法,讓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有外國青少年在牆上亂圖鴨被判鞭刑6下,雖然他們的國家極力干預及保護該少年,甚至於祭出制裁威脅皆可不理會,還是依法實施鞭刑同時顧及了國家顏面及主權,同時讓國際見識到新加坡是個嚴刑峻罰國家!
Update 9:
在臺灣想去新加坡觀光的群眾為了避免觸犯法律導遊會提醒觀光客守法不要亂丟煙蒂及垃圾或咬口香糖及檳榔--特別不要亂圖鴉,新加坡因為嚴刑峻罰連飆車少年皆鞭刑侍候,我還聽說有一位少年被鞭刑3下就皮開肉綻及忽昏厥過去,經法醫檢視後判斷不宜再鞭刑塗藥後再交由家長交保帶回--而且於傷口痊癒後,還必須再補那剩餘3下鞭刑,你知道嗎?那位少年嚇到哇哇叫...說--我下次不敢了啦...新加坡連飆車及圖鴉皆鞭刑連外國人皆不放過,請問到底有多少人敢再投機取巧挑戰新加坡法律呢?犯罪預防必須從小事情著手,而且新加坡的司法或行政經驗值得國際效法學習,所以死刑不能廢---
Update 10:
還有當你為殺人魔辯護的時候希望你能以同理心看問題....如果你的子女像白冰冰一樣被凌虐致死你真的會選擇原諒陳進興嗎?如果你是被埔里鎮林小姐那種惡媳為了領保險金設局謀殺婆婆、丈夫及母親...在她手裡已經有三條亡魂,還好因為她過度貪婪讓案情曝光,否則接下來就是已經投保的子女和小姑....請問你是他們的家屬及父母你真的會選擇原諒及終生監禁就滿足了嗎?這個問題一定要回答我才行!我想知這種慘絕人寰的情形發生在你家人身上而你竟然如此寬大為懷接受終生監禁呢?
Update 11:
還有法官量刑必須符合比例原則,才能說服被害家屬深信法官量刑符合公平正義,例如陳進興犯下的是擄人勒贖之強盜罪、殺人罪、槍殺執法員警、強姦婦女.....太惡累了!還有很多的慘絕人寰的罪刑,如果法官判刑10年或無期徒刑你接受嗎?無期徒刑服刑15年左右就可以假釋,10年徒刑刑期過半只要5年就可假釋!
Update 12:
請問一下如果法官將殘暴如陳進興的人加害你的孩子,你會不會跟白冰冰一樣強烈主張維持死刑呢?你及王清風部長及馬英九總統皆非受害家屬,如果他們有家屬被陳進興殺害或姦殺....他們還選擇原諒上在監獄服刑的陳進興,以同是受難家屬身份規勸白冰冰放棄報復,一起推動廢死刑運動!那我就沒什麼話講了!我只會打從心理感到敬佩,馬英九、王清風及你等人,真的是菩薩心腸阿!
Update 13:
還有不管是佛教徒、道教徒....等皆相信有地獄存在,而且依據他們生前的惡行有上刀山下油鍋、開腸剖肚 割舌 抱燒紅的鐵柱 惡鬼道...等酷刑...請問你們要不要請佛陀下地獄要求閻羅王以終生監禁取代殘無人道的惡刑呢?
請佛教徒要求你們的住持慈悲為懷舉行儀式告訴正在油炸陳進興的閻羅王不要以酷刑油炸生時作姦犯科者,改以 終生監禁 取代殘無鬼道的酷刑呢?
請主持告訴信徒們現在的地獄已經廢除了各種的酷刑,在人世間所造的惡業,現在只要終生監禁就可以了!
Update 14:
宗教信仰講的是因果循環及果報,因為害怕生時作姦犯科下地獄遭到酷刑所以不敢犯罪,而且教育信宗放生、吃素、不要殺生、多行善...以行動累積善業後死後會成佛,所以連我也懷疑你們動機是否也想死後成佛呢?
因為想成佛所以你們要求國家停止殺生及廢死刑是非常大的功德!但我從另一角度認為你們佛教徒真的是自私到不行,因為你們將信仰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上!
Update 15:
清大融屍殺人的洪曉慧曾經的作為符合你說該死的條件,那請問她為何可以不死??
依我對於法官司法權的認知,法官量刑於裁量權範圍內通常會依據罪嫌的犯罪動機、學歷、身體健康狀況、年齡、犯罪時的精神狀況、甚至於將社會經歷等皆可列入衡量標準,例如犯罪者是基於義憤填膺或是路見不平傷人致死、心神喪失於精神錯亂情形下殺人致死、涉世未深因為感情因素於犯案時心神喪失可提出證據證明....和犯案後其態度是否有悔意.....
Update 16:
請問一下洪曉慧到底是府符合什麼條件獲得法官不判死刑的呢?最重要的是犯罪後到底有無悔意及家屬是否選擇原諒及接受!她的情形特殊!根本無法跟泯滅人性陳進興比!那位為貪圖保險金殺害母親、丈夫及婆婆的惡媳非死刑不可..如果被害人家屬選擇原諒我也默默接受
Update 17:
你質疑我這句話---家屬原諒與否如何關係死刑存廢?
我的回答就是:YES!因為他們是受害者,有些因為殺人魔惡行造成單親家庭,甚至於有人殘障喪失謀生能力的,他們的貪婪及造成家破人亡之痛請問主張廢除死刑的可以體會嗎?我就感受到他們的痛和苦,你知道蘇建和案至今十幾年了!長子至今尚無法走出痛苦陰霾現在只能以輪椅代步!有幼童被竹籤插陰部同時小腸流出,幾年後營養不良過逝!惡媳同時殘害母親、丈夫、婆婆....流下無行為或謀生能力的幼童....他們毀掉人家幸福家庭甚至於輪為低收入戶非仰賴政府救助無法生活,這些的痛苦是他們在承受,而不相關的第三人仗持權勢要求被害人放棄以暴制暴的權利!
Update 18:
這些殘暴無人性的殺人者有人幫他們辯護,我覺得他們是弱勢中的弱勢,因為我實在看不下去所以仗義執言!
所以死刑存廢必須徵詢被害家屬的意見!主張廢死刑的是權貴---而且不知民間疾苦!----他們是有權利左右被害者權利的少數,而且被害家屬雖然也不多!但不能忽視他們的權利,廢死刑需徵詢他們的意見!而且法律不塑及既往,請先斃了這群殺人魔,給予受難家屬交代後,再來談終生監禁的問題!
Update 19:
全國同胞有因為廢死刑可能導致治安更惡化的顧忌存在,但我已經清楚我提出這種臆測已站不住腳,所以我個人願意退出這種僵持已見的對立,但我提出另外一種建議,政府及第三人包括國際小組織在內無權干預被害者的權利,法律已經完成搜證以及罪證確鑿無從姣辯同時已依法宣判死刑者,居於國際干預修法改成終生監禁前夕徵詢受害家屬意見真的很過份嗎?而且法律不朔及既往,死刑透過修法改成終生監禁已侵害到被害人的權益!
最起碼政府的配套措施必須讓被害家屬接受,例如懲罰性賠償等....而且法律是全面性無針對性,受害家屬多數不願意以終生監禁取代死刑時,政府不宜修法侵害被害人之人權!
廢除死刑讓我可以找到機會以暴制暴,如果有人敢動我的子女、父母、配偶、親屬.....如果他敢殺一個親屬我就滅他全家,如果被判終生監禁,我還會找上我的仇人一刀將他幹掉,為家人復仇,反正殺一個人跟殺10個人一樣不會死刑.....
以上是我的犯罪手法及潛意識-----提大家參考!如果逃亡期間沒被抓到,我還會找支持死刑的政客將他們斃了!
哈哈...我是守法公民,但我只是在凸顯社會問題而已!以上提供大家討論!
Update:
給回答者: 艾佛德南倫 ( 初學者 4 級 )
你稱呼本人為版『煮』???你你….心狠手辣!你潛意識很想把我給『煮』了對不對!哈哈….開你一個玩笑!也順便道聲阿彌陀佛!
學佛之人菩薩心腸,雖然我是道教徒,但我對於佛陀割臀餵鷹的故事!他們連畜牲都可以犧牲自己的肉體又何況是殺人如魔的槍擊要犯陳進興、分屍吃人肉的魔鬼陳金火、為了詐領保險金將媽媽、婆婆、丈夫殺害,甚至於謀殺對象還包括小姑、子女的林小姐,其他重大案件如為手刃父母、水煮幼童…這些人的惡行可以因為宗教信仰要求被害家屬拋棄報復權利,效法佛陀原諒加害人!
Update 2:
但是他們的喪親之痛、因為他們的惡行造成被害人家破人亡、因為他們的貪婪讓成長中最需要親情照顧的幼童變成孤兒、他們的貪婪造成單親家庭、失依老人、及失去名節的婦女…等等.
請問你們該如何開導他們選擇原諒呢?你們準備要求他們全部入教嗎?惟有與你同樣的宗教信仰,才有你們的菩薩心腸不是嗎?
你們阻擋他們報復的權利生不如死,沒每天以淚洗臉走不出被害陰影,他們被害到家庭破碎淪落街頭,你以為被害人家庭每個像白冰冰如此富裕嗎?被害人的人權在哪裡?你們佛教徒只重視惡魔人權,不顧被害家屬人權!而且還因為你們的宗教信仰干涉其他非佛教徒的想法,所以我覺得佛教徒真的很自私!
Update 3:
我是道教徒注重及強調因果輪迴 種什麼因得什麼果 種善因得善果 種惡因的惡果 在世無惡不作下次輪迴做牛做馬或其他畜牲 而且地獄還依據你的惡行油炸 開腸剖肚 割舌 抱燒紅的鐵柱 下刀山下油鍋......請問你們要不要請佛陀下地獄要求閻羅王以終生監禁取代殘無人道的惡行呢
如果他們被終生監禁生不如死 我們斃了他們不是更有人到嗎 我們的刑法必須做到勿枉勿縱 反被判死刑者必須罪證確鑿 像陳進興這種如此明顯的惡徒被槍斃你會覺得冤枉嗎 王部長雖然還不是法務部長為何不聲援陳進興呢
Update 4:
如果陳進興因為王部長宗教信仰及國際特赦組織干預免死大家可以接受嗎 像蘇建和案我們可以接受免死刑 因為證據取得有爭議
但是其他現行犯免死大家接受嗎
Update 5:
給阿強---我主張維持死刑原因希望利用『嚴刑峻罰』達成犯罪預防目的,而且我還認為為何會出現這般兇殘惡徒如陳進興、陳金火以及最近為貪圖高額保險理賠先將被害人投保再設局殺害的案例,她殘無人性其對象包括母親、婆婆、丈夫,而且已經謀害成功,但因為過度貪婪事跡敗露,不然其子女及小姑也將受害成為其貪婪下的亡魂,所以像這類的現行犯及**理當處死慰藉亡魂及給受害家屬公道並且達成教育目的,將他們處死才能達成嚇阻目的!
Update 6:
而他們為什麼會如此缺乏人性我覺得家庭、學校及社會皆有責任,所以我也發表了這篇文章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
還有廢除死刑後,如果我是被害家屬到底我會如何對加害人採取什麼樣的報復行動,你及政府根本無法臆測,還好目前我家庭幸福美滿,但不保證這種事情發生在我的家庭後,是否我也會做出一些禽獸不如及令人髮指報復行為,我也如此想法,其他被害人到底會不會與我同樣想法呢?
Update 7:
謝謝你的指教,惟我的構想被批繆論也是咎由自取,因為我不是教育專家或專研犯罪學的警界教授...我的言論根本缺乏公信力及說服力,而且夜郎自大有自戀傾向...但我既然提出看法及為自己的謬誤找到立足點自我辯護......
1. 〝『嚴刑峻罰』達成犯罪預防目的〞,這根本就是閣下主觀的謬論,請您自行查閱國際特赦組織的數據,別再一相情願的相信極刑可預防極端的行為。
答---國際特赦組織的數據的數據值得參考,但畢竟是理論及統計學的一種與事實差距甚遠!
Update 8:
惟事實勝於雄辯,新加坡就是採嚴刑峻罰的國家他們的治安是全世界公認最好的國家,所以聯合國的數據只能供參考用途...
談到新加坡..他們連外國人在新加坡犯罪皆可不理他們國家干預執意依據他們的法令執法,讓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有外國青少年在牆上亂圖鴨被判鞭刑6下,雖然他們的國家極力干預及保護該少年,甚至於祭出制裁威脅皆可不理會,還是依法實施鞭刑同時顧及了國家顏面及主權,同時讓國際見識到新加坡是個嚴刑峻罰國家!
Update 9:
在臺灣想去新加坡觀光的群眾為了避免觸犯法律導遊會提醒觀光客守法不要亂丟煙蒂及垃圾或咬口香糖及檳榔--特別不要亂圖鴉,新加坡因為嚴刑峻罰連飆車少年皆鞭刑侍候,我還聽說有一位少年被鞭刑3下就皮開肉綻及忽昏厥過去,經法醫檢視後判斷不宜再鞭刑塗藥後再交由家長交保帶回--而且於傷口痊癒後,還必須再補那剩餘3下鞭刑,你知道嗎?那位少年嚇到哇哇叫...說--我下次不敢了啦...新加坡連飆車及圖鴉皆鞭刑連外國人皆不放過,請問到底有多少人敢再投機取巧挑戰新加坡法律呢?犯罪預防必須從小事情著手,而且新加坡的司法或行政經驗值得國際效法學習,所以死刑不能廢---
Update 10:
還有當你為殺人魔辯護的時候希望你能以同理心看問題....如果你的子女像白冰冰一樣被凌虐致死你真的會選擇原諒陳進興嗎?如果你是被埔里鎮林小姐那種惡媳為了領保險金設局謀殺婆婆、丈夫及母親...在她手裡已經有三條亡魂,還好因為她過度貪婪讓案情曝光,否則接下來就是已經投保的子女和小姑....請問你是他們的家屬及父母你真的會選擇原諒及終生監禁就滿足了嗎?這個問題一定要回答我才行!我想知這種慘絕人寰的情形發生在你家人身上而你竟然如此寬大為懷接受終生監禁呢?
Update 11:
還有法官量刑必須符合比例原則,才能說服被害家屬深信法官量刑符合公平正義,例如陳進興犯下的是擄人勒贖之強盜罪、殺人罪、槍殺執法員警、強姦婦女.....太惡累了!還有很多的慘絕人寰的罪刑,如果法官判刑10年或無期徒刑你接受嗎?無期徒刑服刑15年左右就可以假釋,10年徒刑刑期過半只要5年就可假釋!
Update 12:
請問一下如果法官將殘暴如陳進興的人加害你的孩子,你會不會跟白冰冰一樣強烈主張維持死刑呢?你及王清風部長及馬英九總統皆非受害家屬,如果他們有家屬被陳進興殺害或姦殺....他們還選擇原諒上在監獄服刑的陳進興,以同是受難家屬身份規勸白冰冰放棄報復,一起推動廢死刑運動!那我就沒什麼話講了!我只會打從心理感到敬佩,馬英九、王清風及你等人,真的是菩薩心腸阿!
Update 13:
還有不管是佛教徒、道教徒....等皆相信有地獄存在,而且依據他們生前的惡行有上刀山下油鍋、開腸剖肚 割舌 抱燒紅的鐵柱 惡鬼道...等酷刑...請問你們要不要請佛陀下地獄要求閻羅王以終生監禁取代殘無人道的惡刑呢?
請佛教徒要求你們的住持慈悲為懷舉行儀式告訴正在油炸陳進興的閻羅王不要以酷刑油炸生時作姦犯科者,改以 終生監禁 取代殘無鬼道的酷刑呢?
請主持告訴信徒們現在的地獄已經廢除了各種的酷刑,在人世間所造的惡業,現在只要終生監禁就可以了!
Update 14:
宗教信仰講的是因果循環及果報,因為害怕生時作姦犯科下地獄遭到酷刑所以不敢犯罪,而且教育信宗放生、吃素、不要殺生、多行善...以行動累積善業後死後會成佛,所以連我也懷疑你們動機是否也想死後成佛呢?
因為想成佛所以你們要求國家停止殺生及廢死刑是非常大的功德!但我從另一角度認為你們佛教徒真的是自私到不行,因為你們將信仰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上!
Update 15:
清大融屍殺人的洪曉慧曾經的作為符合你說該死的條件,那請問她為何可以不死??
依我對於法官司法權的認知,法官量刑於裁量權範圍內通常會依據罪嫌的犯罪動機、學歷、身體健康狀況、年齡、犯罪時的精神狀況、甚至於將社會經歷等皆可列入衡量標準,例如犯罪者是基於義憤填膺或是路見不平傷人致死、心神喪失於精神錯亂情形下殺人致死、涉世未深因為感情因素於犯案時心神喪失可提出證據證明....和犯案後其態度是否有悔意.....
Update 16:
請問一下洪曉慧到底是府符合什麼條件獲得法官不判死刑的呢?最重要的是犯罪後到底有無悔意及家屬是否選擇原諒及接受!她的情形特殊!根本無法跟泯滅人性陳進興比!那位為貪圖保險金殺害母親、丈夫及婆婆的惡媳非死刑不可..如果被害人家屬選擇原諒我也默默接受
Update 17:
你質疑我這句話---家屬原諒與否如何關係死刑存廢?
我的回答就是:YES!因為他們是受害者,有些因為殺人魔惡行造成單親家庭,甚至於有人殘障喪失謀生能力的,他們的貪婪及造成家破人亡之痛請問主張廢除死刑的可以體會嗎?我就感受到他們的痛和苦,你知道蘇建和案至今十幾年了!長子至今尚無法走出痛苦陰霾現在只能以輪椅代步!有幼童被竹籤插陰部同時小腸流出,幾年後營養不良過逝!惡媳同時殘害母親、丈夫、婆婆....流下無行為或謀生能力的幼童....他們毀掉人家幸福家庭甚至於輪為低收入戶非仰賴政府救助無法生活,這些的痛苦是他們在承受,而不相關的第三人仗持權勢要求被害人放棄以暴制暴的權利!
Update 18:
這些殘暴無人性的殺人者有人幫他們辯護,我覺得他們是弱勢中的弱勢,因為我實在看不下去所以仗義執言!
所以死刑存廢必須徵詢被害家屬的意見!主張廢死刑的是權貴---而且不知民間疾苦!----他們是有權利左右被害者權利的少數,而且被害家屬雖然也不多!但不能忽視他們的權利,廢死刑需徵詢他們的意見!而且法律不塑及既往,請先斃了這群殺人魔,給予受難家屬交代後,再來談終生監禁的問題!
Update 19:
全國同胞有因為廢死刑可能導致治安更惡化的顧忌存在,但我已經清楚我提出這種臆測已站不住腳,所以我個人願意退出這種僵持已見的對立,但我提出另外一種建議,政府及第三人包括國際小組織在內無權干預被害者的權利,法律已經完成搜證以及罪證確鑿無從姣辯同時已依法宣判死刑者,居於國際干預修法改成終生監禁前夕徵詢受害家屬意見真的很過份嗎?而且法律不朔及既往,死刑透過修法改成終生監禁已侵害到被害人的權益!
最起碼政府的配套措施必須讓被害家屬接受,例如懲罰性賠償等....而且法律是全面性無針對性,受害家屬多數不願意以終生監禁取代死刑時,政府不宜修法侵害被害人之人權!
All Comments
By Carolina Franco
at 2010-02-08T17:13
at 2010-02-08T17:13
2010-02-13 00:58:49 補充:
1. 〝『嚴刑峻罰』達成犯罪預防目的〞,這根本就是閣下主觀的謬論,請您自行查閱國際特赦組織的數據,別再一相情願的相信極刑可預防極端的行為。借問現今若將「強姦」判處唯一死刑,那世界上是不是就絕無婦女被強姦?沒錯,不會再有「強姦」的發生,因為發生的只有「姦殺」,任何強姦者都會選擇滅口。
2010-02-13 00:58:57 補充:
2. 請問死刑存廢關陳進興、陳金火甚麼事?其個人罪行關國家司法甚麼事?要說死刑的存在就是為了慰藉亡魂和受害家屬,倒不如說死刑的存在是為了滿足閣下想動用私刑的欲望。別忘了,法律的存在並不是為了報仇,國家司法只需要對國家司法負責,完全不需要對亡魂或家屬有任何責任,請弄清楚其中邏輯。
2010-02-13 00:59:03 補充:
3. 政府無論甚麼時候都無法預測你想採取甚麼報復,如果廢除死刑就會有報仇事件發生,那在下可不可以說任何判決只要不合家屬之意,就有可能有報仇事件產生。照您所論,何須法律?一切家屬說的算,該活該死,要殺要剮,一切都必須順其意,否則就是報復。
2010-02-13 11:35:14 補充:
1.. 〝國際特赦組織的數據的數據值得參考,但畢竟是理論及統計學的一種與事實差距甚遠!〞-----統計學即是以事實作出統計,何謂與事實差距甚遠??說話請要有憑有據。
2. 我不知道你舉新加坡的例子有何意義,起碼跟死刑存廢的討論毫無關係。如果你是要說新加坡的嚴刑峻法才是根本之道,那我可以說你的價值觀已步向原始社會,塗鴉被判鞭刑?這可以讓你叫好、讓你拍拍手!!我請你反思,現在在台灣塗鴉不用鞭刑,甚至警察看到都不想管,那現在台灣的塗鴉問題到底影響了臺灣人多少??如果法律只是當權者的獨判,不跟著文明進步,把人像打狗一樣鞭打,何須法律?
2010-02-13 11:36:15 補充:
3. 〝還有當你為殺人魔辯護的時候希望你能以同理心看問題〞-----請問我何時為殺人魔辯護?殺人魔和死刑存廢問題沒有任何關係,死刑存廢有關司法,關殺人魔甚麼事?
4. 〝請問你是他們的家屬及父母你真的會選擇原諒及終生監禁就滿足了嗎?這個問題一定要回答我才行!〞---------請問你又不是他們的家屬及父母,那你一定殺了他們才能滿足嗎? 如果要討論死刑,請站在大方向看死刑制度,你老是去鑽家屬、殺人魔、犯罪率的牛角尖,論點早已不攻自破,甚至說實在的,這些論點根本不合邏輯。以家屬而言,法律無須對其負責,法律無法依其個人對判決的好惡來改變,若今天我的小狗被打死了,我痛不欲生,那殺狗者就該死嗎?]
2010-02-13 11:36:43 補充:
5. 〝還有很多的慘絕人寰的罪刑,如果法官判刑10年或無期徒刑你接受嗎?〞----------清大融屍殺人的洪曉慧曾經的作為符合你說該死的條件,那請問她為何可以不死??
6. 剩下你的宗教觀我懶得回答,全都牛頭不對狗嘴。
2010-02-13 18:02:57 補充:
你的邏輯觀念仍存在單一個案的罪行重大、不知悔悟,所以該殺,該當血債血償。你的論點也一直打轉在家屬身上,我再次請問死刑存廢到底和家屬的想法有甚麼關係?一個司法面,一個人情面,何以可混為一談?或許你可以想一下非殺人案中的死刑犯是否理當執行,如極大量的製造偽鈔,或種了滿山的大麻後販售(大部分歐洲國家已大麻除罪化,您應知悉),在台灣為死刑。
2010-02-13 18:03:02 補充:
你說〝最重要的是犯罪後到底有無悔意及家屬是否選擇原諒及接受!〞,這是不經思考過的邏輯,請問有無悔意如何鑑定,你怎知道已受死刑的死刑犯悔意的有無?你又知道有多少死刑犯在死前已經大徹大悟的像閣下一樣,如果當下殺了他,就像宰了閣下一般不之所謂。再者,回到您最愛的論調:家屬。家屬原諒與否如何關係死刑存廢?我說我是洪曉惠案下的苦主,我堅決不原諒,必須以牙還牙、以眼還眼,那是否她就該判死,甚至死後再被融一融?請樓主三思。
2010-02-13 21:51:52 補充:
所以死刑存廢必須徵詢被害家屬的意見------你執著於此點,那為何不正面回應:是不是洪曉惠案中的苦主硬要她死,他就得死?
2010-02-14 01:33:40 補充:
這個回答並不符合您的理論啊,有任何證據顯示苦主不希望她死嗎?如果殺人就得償命,並須靠死刑撫慰家屬,那他的存活,是否就是不正確的判決?
或者說那個被害者的苦主了解準行刑人已悔悟,或無條件打算完全原諒,那是不是行刑人就可免死?
證明您以家屬的心境為死刑存廢的依據-----不成立!!
2010-02-14 19:15:56 補充:
笑話一:〝死刑確定通常是三審定讞,他們依法本來就是該槍決的〞---請問是依何種法律?不同民族、不同地區、不同時代皆有不同的法律,但人命只有一種,何以台灣種大麻可判死,歐洲卻每人都可種大麻?
2010-02-14 19:16:31 補充:
笑話二:〝只注重家害人的人權不顧被害人的人權在我們的感受〞----我也再說一次來反駁你這等小學生的邏輯,何謂家屬的感受?何以家屬的感受應該主導死刑存廢?君不見神話KTV苦主杜花明選擇原諒凶手湯銘雄,但湯銘雄仍是被處以死刑,如以閣下觀點,該犯是否不該判決死刑?
2010-02-14 19:17:11 補充:
笑話三:〝他們有無徵詢過民意及被害家屬意見呢〞----反廢死刑者為甚麼都無邏輯觀念,甚至都不肯動腦?請問死刑存廢關民意啥事,現在是不是立法院訂新法、改舊法都應該詢問民意或公投表決?那請問要立法委員幹啥子?民意唯一代表的就只是民意,民眾如果有智慧、知識、專業去判斷法律的修訂或判決,那整個司法體系可以關門了。
2010-02-14 19:17:29 補充:
笑話四:閣下不知道是否閱讀過死刑存廢後對社會上影響的數據,如果沒有,請自行上amnesty international 上查閱,如果全世界數以百計的國家在廢除死刑後,都只有變好沒有變壞,那請問閣下在堅持甚麼呢?
2010-02-15 00:09:39 補充:
小學生吵架1:〝如果我是法官對於湯銘雄…..〞,你沒有知識也請多閱讀,你知不知道湯銘雄犯案前後完全是爛醉的狀態?你不是才剛說〝心神喪失〞嗎?
2010-02-15 00:09:51 補充:
小學生吵架2:國外法律何以不能和台灣法律並論?你不知道台灣法庭無時無刻都在引介歐美的案例和法規做參考嗎?不要經不起辯論就鬼扯蛋,這樣只會讓人對你更加不屑,國外統計的數據擺在那兒,你不但不願意看,還要鬼扯民族情節,問我是不是台灣人,我是或不是跟死刑廢除與否有關嗎?
2010-02-15 00:12:00 補充:
小學生吵架3:台灣並無唯一死刑,所以無論製造毒品或買賣軍火,都視情節而判,請詳閱法典後再發言。
如果你還記得我門在討論死刑存廢的話,那你的發言簡直已經蠢到最高點,或者說你的人性已經泯滅到極致。大麻在全世界大部分國家皆已合法,但在台灣仍是〝有可能〞被判死刑,這以是極不人道的法令,竟然有你這般支持者,哈哈,可悲!
2010-02-15 00:12:30 補充:
小學生吵架4:台灣法官不會都像你這種貨色,這你可以放心,你以為你這般願寧可殺錯不放過就叫做忌惡如仇嗎?錯,你只是泯滅人性罷了,或者就是小學生和人辯論,吵輸了就瞎扯蛋,說真的,我希望你是後者。
2010-02-15 00:13:19 補充:
小學生吵架5:請順心,台灣一定會廢除死刑的,而且也一定不會如你所願殺了現存的死刑犯,當司法接受新且好的觀念後,是不會有人願意走回頭路的-----恩,閣下除外。
2010-02-15 00:14:28 補充:
小學生吵架6:〝但我看到嚴刑峻罰的新加坡就不攻自破了嗎!〞,你的邏輯真的比小學生還不如,請你列舉新加破如果廢除死刑就一定會一團亂的證明,如果無法證明,那該國死刑的存在只是滿足如你之流輩者想動私刑的慾念而已。
好,洋人的東西你不信,那我說香港好了,香港於1991年廢除死刑之後,治安立即呈現好轉至今,這你又怎麼說??
2010-02-15 00:15:33 補充:
小學生吵架7:太好笑了,原來說到底是反馬的一派!如果你不是看不懂英文,請上國際特赦組織的網站,你會知道他們的首要任務根本不是台灣,所以馬英九是甚麼貨色一點關係也沒有,請不要本末倒置!
台灣的死刑存廢即是台灣有人性者的自覺,不要鬼扯甚麼干預內政、崇洋媚外的邪說,那會讓您的言論牛頭不對馬嘴。
另外,樓主質問我的國籍,如今我也想質問樓主是否為新加坡人,否則為何不斷為其野蠻的法律作宣導呢?
2010-02-15 14:13:36 補充:
鬼扯1:〝所以認為其意識尚行醒〞,其實縱然有憑據當下為意識不清,你仍堅決殺之而後快,所以你的論點只是冷血的以偏概全,並不就事論事。
2010-02-15 14:13:50 補充:
鬼扯2:〝以後只要有人讓我不爽…..〞,我建議閣下現在就可去縱火,因為以現今司法對死刑的態度,您絕對不會被判死刑!另外,你的言論越來越趨向鬼扯亂掰,和你談論這嚴肅的問題對我而言,已逐漸失去求知辯證的樂趣。
2010-02-15 14:15:02 補充:
鬼扯3:〝包公呢?他是神明喔〞,我的媽呀!!連包青天都出現了,這般問題回答算汙辱我的智商,留給閣下自己爽吧!
2010-02-15 14:15:46 補充:
鬼扯4:民意和立法有何關係?民意如果贊成闖紅燈只罰一百元,那就要修法嗎?民意如果贊成天天發消費卷,是不是就有得領?
2010-02-15 14:16:01 補充:
鬼扯5:香港於1991年廢除死刑,這種常識的東西都要別人提供資料,可見閣下蒐集資料,和統整資料理論的功夫極為不到家,如果連基本功課都不肯做,就在此大放厥詞,此等言論已經淪為潑婦罵街之流,何來公信力之有?
By Susan
at 2010-02-09T17:34
at 2010-02-09T17:34
但是他可能不知道
死刑正嚇阻著某些人對於這篇回答的衝動
By Cara
at 2010-02-08T05:09
at 2010-02-08T05:09
如果要加入人權團體,要加個資格限制
那就是,他必須曾經是,被害人
那他就有資格了
不然,
受害人,都沒人權了啊
By Hedy
at 2010-02-11T11:43
at 2010-02-11T11:43
我呼籲大家用選票判馬政府死刑
By Linda
at 2010-02-08T10:39
at 2010-02-08T10:39
我們的政府卻執意廢除死刑.
也難怪施政滿意度剩下20出頭 .
By Hedwig
at 2010-02-08T13:49
at 2010-02-08T13:49
我的老師當過槍殺過死刑犯的執行者
先給死刑犯喝酒和訴說最後的話
開槍方式朝身體打一發,再從後腦打一發
老實說要殺人很痛苦,我很想知道為什麼犯人會好不猶豫的殺人
By Hamiltion
at 2010-02-12T06:44
at 2010-02-12T06:44
治安敗壞,是我們對犯罪者太寬容
律師最常說的一句話 :[因為.....所以....故.....作奸犯科,其情可憫!]
那個被判死刑的不是前科累累 ?
該死不死,氣死天王爺 !
2010-02-09 15:37:49 補充:
老實說要殺人很痛苦,我很想知道為什麼犯人會好不猶豫的殺人
因為他找死,偏偏法律不讓他死
所以恨死了,關出來再殺人
反對[廢除死刑]
By Una
at 2010-02-11T00:59
at 2010-02-11T00:59
如果要執行槍決還要替死刑犯打麻藥.
台灣注重人權過頭了啦!
連人權至上的美國死刑的方法都五花八門:如.電椅.毒氣.注射..........
By Poppy
at 2010-02-09T23:02
at 2010-02-09T23:02
By Belly
at 2010-02-10T21:16
at 2010-02-10T21:16
人權團體只會空談加害人人權,誰來關心被害人的人權?
只會說要寬心.要原諒別人,如果今天他們是被害人還會這麼說嗎?
By Kelly
at 2010-02-11T21:50
at 2010-02-11T21:50
王清峰 快點下台 看不下去了啦 遊行啦 我雖然住在澎湖 我也要飛過去本島參加遊行
2010-03-11 00:36:22 補充:
絕對不能退縮 下次就會是死刑犯假釋出獄 那這時候台灣還有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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