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想再請教各位法律專家的問題是:
"不實指控"跟"質疑"的界限何在呢?
今天該作家說檢察總長"因為被告家境清寒而有差別待遇",
這算是指控呢,還是單純的"質疑"?
在我看來這已經算是"指控",但有人一直強辯說這只是"質疑",不需舉證;
所以我想問的是,像這樣的指控,是否需負起舉證責任呢?
一點疑問謹再請教。
p.s.: 其實我認為黃世銘是可以就這點提告,而且絕對告得成,
(因為這已經涉及毀損名譽了),不知我的看法又是否正確呢...?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oNUlsOi-30
這火車上的餐點怎麼這麼鹹,鹹死我啦!!!!"
朱雀:(踢)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