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民法擬修法/父不父 子女可免扶養 - 法律

By James
at 2009-07-20T09:58
at 2009-07-20T09:58
Table of Contents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weshiao (微笑的柚子大飛飛)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民法擬修法/父不父 子女可免扶養
時間: Mon Jul 20 09:41:41 2009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
民法孝道扶養制度將有重大變革,
法務部和司法院聯手研擬修法推翻「天下無不是的父母」觀念,
未來父母亂倫、家暴或遺棄子女,法院有權免除或減輕子女扶養義務。
法務部鑑於社會上不時傳出若干父母對年幼子女家暴、遺棄、甚至性侵害,
等子女長大後卻回頭要求扶養、否則揚言提告的案例,正研擬修改民法親屬編扶養條款,
上週已邀請司法院及學者專家代表討論,司法院也表示「支持這項修法」。
法務部最近出爐的民法第1118條之1增修條文草案,參考德國和法國的民法,
規定「受扶養義務人曾遺棄扶養義務人,
或故意侵害扶養義務人或二親等內親屬,法院有權免除或減輕扶養義務。」
司法院官員指出,民法第1118條依傳統儒家思想,
規定不管父母對子女曾做出如何不堪事情,等父母老了,子女都有義務負起扶養責任,
法官無權判決子女不用照顧父母,但這樣的觀念公平嗎?非常值得探究。
勵馨基金會發現不少亂倫或家暴個案,
子女成年後竟遭當初施暴或性侵的父母反過來找他們拿錢,要求盡扶養義務;
一名化名馮寶的被害人就說,她國小六年級遭家人性侵,
母親竟說:「肥水不落外人田,妳是處女,給家人發洩,也算是盡妳的義務。」
馮寶表示,小時候媽媽好賭,常讓她一個人在家挨餓,還不時要讓媽媽的朋友猥褻,
直到社會局介入才重生,現在媽媽年過60,要求她和兄姊要多給錢,不然就提告。
一名社工指出:「舉雙手贊成修法,否則社會上這麼多類似馮寶的案例,
只因為父母生下他們,他們就得一輩子受父母的折磨?」
但司法院為避免未來有父母動輒以子女忤逆、不孝為藉口,
援引修正草案拒絕養育年幼子女,建議法務部增加排除條款,
規定父母須照顧子女至成年為止;
學者則建議法務部不要只修單一條文,應全盤考量民法相關條文。
對於早已發生、未即時提告的案例,未來修法後該如何救濟?
法務部表示,修正草案原則上適用於重大被虐案件,
這些案件在檢警、法院或社福機構多半都存有檔案,
受害人調出相關資料來舉證,就有機會適用。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jul/20/today-so4.htm
--
在每一個人的心中
都有一處叫做永恆的空間
等著我們或主動或被動地存入
一個一個的"一瞬"
~去尋找你一生中能成為永恆的那一瞬間吧!~
--
作者: weshiao (微笑的柚子大飛飛)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民法擬修法/父不父 子女可免扶養
時間: Mon Jul 20 09:41:41 2009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
民法孝道扶養制度將有重大變革,
法務部和司法院聯手研擬修法推翻「天下無不是的父母」觀念,
未來父母亂倫、家暴或遺棄子女,法院有權免除或減輕子女扶養義務。
法務部鑑於社會上不時傳出若干父母對年幼子女家暴、遺棄、甚至性侵害,
等子女長大後卻回頭要求扶養、否則揚言提告的案例,正研擬修改民法親屬編扶養條款,
上週已邀請司法院及學者專家代表討論,司法院也表示「支持這項修法」。
法務部最近出爐的民法第1118條之1增修條文草案,參考德國和法國的民法,
規定「受扶養義務人曾遺棄扶養義務人,
或故意侵害扶養義務人或二親等內親屬,法院有權免除或減輕扶養義務。」
司法院官員指出,民法第1118條依傳統儒家思想,
規定不管父母對子女曾做出如何不堪事情,等父母老了,子女都有義務負起扶養責任,
法官無權判決子女不用照顧父母,但這樣的觀念公平嗎?非常值得探究。
勵馨基金會發現不少亂倫或家暴個案,
子女成年後竟遭當初施暴或性侵的父母反過來找他們拿錢,要求盡扶養義務;
一名化名馮寶的被害人就說,她國小六年級遭家人性侵,
母親竟說:「肥水不落外人田,妳是處女,給家人發洩,也算是盡妳的義務。」
馮寶表示,小時候媽媽好賭,常讓她一個人在家挨餓,還不時要讓媽媽的朋友猥褻,
直到社會局介入才重生,現在媽媽年過60,要求她和兄姊要多給錢,不然就提告。
一名社工指出:「舉雙手贊成修法,否則社會上這麼多類似馮寶的案例,
只因為父母生下他們,他們就得一輩子受父母的折磨?」
但司法院為避免未來有父母動輒以子女忤逆、不孝為藉口,
援引修正草案拒絕養育年幼子女,建議法務部增加排除條款,
規定父母須照顧子女至成年為止;
學者則建議法務部不要只修單一條文,應全盤考量民法相關條文。
對於早已發生、未即時提告的案例,未來修法後該如何救濟?
法務部表示,修正草案原則上適用於重大被虐案件,
這些案件在檢警、法院或社福機構多半都存有檔案,
受害人調出相關資料來舉證,就有機會適用。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jul/20/today-so4.htm
--
在每一個人的心中
都有一處叫做永恆的空間
等著我們或主動或被動地存入
一個一個的"一瞬"
~去尋找你一生中能成為永恆的那一瞬間吧!~
--
Tags:
法律
All Comments

By Selena
at 2009-07-21T10:39
at 2009-07-21T10:39

By Jacky
at 2009-07-21T12:15
at 2009-07-21T12:15

By Margaret
at 2009-07-24T21:15
at 2009-07-24T21:15

By Xanthe
at 2009-07-25T12:13
at 2009-07-25T12:13

By Agnes
at 2009-07-25T20:50
at 2009-07-25T20:50

By Caitlin
at 2009-07-26T03:12
at 2009-07-26T03:12

By Damian
at 2009-07-29T03:07
at 2009-07-29T03:07

By George
at 2009-07-29T15:22
at 2009-07-29T15:22

By Emma
at 2009-07-31T14:49
at 2009-07-31T14:49

By Joseph
at 2009-08-01T17:02
at 2009-08-01T17:02

By Tracy
at 2009-08-03T19:48
at 2009-08-03T19:48

By Jake
at 2009-08-07T15:43
at 2009-08-07T15:43

By Isla
at 2009-08-08T16:18
at 2009-08-08T16:18

By Hedwig
at 2009-08-11T22:27
at 2009-08-11T22:27

By Dorothy
at 2009-08-13T20:12
at 2009-08-13T20:12

By Leila
at 2009-08-17T10:57
at 2009-08-17T10:57

By Bethany
at 2009-08-20T22:28
at 2009-08-20T22:28
Related Posts
釋示對外是觀念通知嗎?可以救濟?

By Kumar
at 2009-07-20T03:20
at 2009-07-20T03:20
被告的證人不出庭做證,反向被告要錢!?

By Joe
at 2009-07-19T23:18
at 2009-07-19T23:18
幫人代簽聘書是否具法律效力

By Suhail Hany
at 2009-07-19T22:07
at 2009-07-19T22:07
有關通行權的一審確定判決該如何阻止其執行?

By Daph Bay
at 2009-07-19T19:28
at 2009-07-19T19:28
私接有線電視

By Candice
at 2009-07-19T19:25
at 2009-07-19T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