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交往ㄌㄧ個女朋友.他是單親媽媽.她在今年3月5日被查獲持有海洛因.還帶到警局驗尿.送法院.當天我以一萬元從法院把他交保出來.隔天我就帶她到醫院作美沙酮療法.現在法院裁定他6月23要去執行觀察勒戒.結果他又跟我說在6月5號他又被帶到警局驗尿.又送法院.我非常生氣.他跟我說他沒用(可是我懷疑他有用).我想請問各位大大.他這樣6月23日進去觀察勒戒(燕巢看守所)大概4.5.十天是不是.那6月5日的如果被驗出來要是陽性反應的話是不是就算另外的��
施用一級毒品兩次會被判怎樣?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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