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5年內再犯還是5年後再犯才有機會判緩起訴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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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擔心因為我老公從去喝美沙東後˙就認真的工作˙照顧家庭˙為他生ㄌ3各小孩ㄌ˙這段ㄖ子是我過過最安定最快樂ㄉㄖ子只是去年10月因美沙東ㄉ處方沒ㄌ˙又愈到朋友˙有打ㄌ一次˙˙就在當天警察就把他帶走˙之後就到地檢開鹷時庭˙在庭上有跟檢查官說他有用1次也有再接受治撩ㄌ˙請他再給他1次機會˙之後就不用交保就回來ㄌ˙一直到1月10號收到一張單˙說尿液呈陽性˙然後聽別ㄉ喝美沙東ㄉ人說˙再開臨時庭時就會給你各單子如沒拿到就會起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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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omas avatarThomas2011-01-22
以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0條犯第十條之罪者,檢察官應聲請法院裁定,或少年法院(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應先裁定,令被告或少年入勒戒處所觀察、勒戒,其期間不得逾二月。觀察、勒戒後,檢察官或少年法院(地方法院少年法庭)依據勒戒處所之陳報,認受觀察、勒戒人無繼續施用毒品傾向者,應即釋放,並為不起訴之處分或不付審理之裁定依前項規定為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執行完畢釋放後,五年後再犯第十條之罪者,適用本條前二項之規定所以�
Kyle avatarKyle2011-01-24
毒品案件.沒有緩起訴的機會.一般五年後再犯都會裁定勒戒.五年內會起訴求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