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請問~我於上個月8月10日在文化路發生(機車未依行使規定越線衝撞)有行車紀錄器https://picasaweb.google.com/jDragon2006/201281581...與現場自行取證照片https://picasaweb.google.com/jDragon2006/201281581...卻因為承辦交警一直未將這件案件輸入電腦~雖然曾上文申訴...也得到善意回應與書涵可是依然如故...我還是因(業務過失)導致無法申請相關有力證據或初步分析...101年08/10案發,08/10晚上探視確定肇事者輕傷08/13在探視確定該肇事者與他人員08/19確定肇事者已出院多日
是否已經明顯因業務過失危害到我的相關權益~!?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