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制離職後休假要算成薪水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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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點看不懂你的問題

不過有個問題一般人常會搞錯邏輯

補休、特休這個問題很好算

跟你禮拜幾離職完全不影響你拿到的金額

例如你月薪30000,週休二日,算月休9天好


日薪30000/(30-9)=1428.57

特休+補休=11天*1428.57=15714.28

跟你哪天離職完全無關,

除非公司公式弄錯了才有爭議

另外如果被資遣有另外的規定

※ 引述《eyesliu0715 (LIU)》之銘言:
: 目前補休+特休還有95個小時可以用
: 換成一天上班8小時,還有11天的假(薪水)
: 如題,我這個月18號(星期五)離職
: 本人是月薪制週休二日,按照常理
: 假日不算工作日,六日應是贈送的
: 但人事卻跟我說
: 看你跟主管約定到哪天(18號),所以從18號開始無論六日,就是算一天的補休
: 這很奇怪吧,六日本來就是休假,怎麼可以用六日來扣我的假?
: 我自己試算:
: 10/18最後一天,有11天假,是可以躺著領錢持續到11/4
: https://imgur.com/a/hdskp2x
: 請問哪個才是對的?
: 可否引用法條讓我參考,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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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9-10-06
月薪制的日薪是除以30日 時薪是除以240時啦
台灣的例休本身就是有薪。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9-10-10
不是這樣算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9-10-11
反而變更少,不正是資方老闆希望的,要解釋啥= =?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9-10-15
你算錯了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9-10-20
你算錯了+1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9-10-24
這樣每個月一樣請假一天,扣的錢會不一樣多
Erin avatarErin2019-10-28
你的算法也有道理,但政府不是採用這種方法計算
Kama avatarKama2019-10-29
你們願意多給當福利,不代表原po可以以此算法向他老闆請求
Madame avatarMadame2019-11-02
你搞錯的不只是一般公司計薪方式,還有相關監督機制。
Connor avatarConnor2019-11-03
簡單說,公司計薪方式並不會公開+員工未必相同=告訴乃論
Hedy avatarHedy2019-11-08
員工沒投訴檢舉,公司就算違規也沒辦法稽查。(中小企業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9-11-11
重大違規、或時效性議題例如一例一休,才有稽查重點。
Mason avatarMason2019-11-15
新法上路能不能修正這個亂象還有待觀察,我覺得很難。
Edwina avatarEdwina2019-11-17
你的算法是月薪除以工作日,日薪跟時薪較高。
大部分雇主都不會採用這一套計算方式,才能省加班費。
Elma avatarElma2019-11-17
外商、不加班企業、或少許稀有的佛心老闆,比較可能。
Jack avatarJack2019-11-18
除非新法有嚴格規定計薪細節,否則以前是老闆說了算。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9-11-22
一例一休前,多少人的假跟加班時數被公司吃了都不知道
Edwina avatarEdwina2019-11-22
有親友在台電,他說:一樣的工作、出勤、內容。
Selena avatarSelena2019-11-24
以前累到半死不能休,加班費還好。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9-11-25
新規定要輪休,比較有精神也有休息時間,加班費多一萬。
Jack avatarJack2019-11-29
超出時數就計加班費,以前是超出時數加班費等同沒收。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9-12-01
所以新法上路是有可能用工作日計算,但加班費會更驚人。
Freda avatarFreda2019-12-06
你這樣算的話假日是沒有薪水的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9-12-10
原po算法不能說錯,只能說不是法定標準。但這算法優於法
令規定,完全不違法啊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9-12-12
這不是廢話嗎,老闆要多送你錢,他爽都可以,問題是這
個算法沒有法律上求情權基礎。
就好像我跟你說遣散費的算法等於平均工資乘上exp的n次
方,n等於年資。沒有意義
Ina avatarIna2019-12-13
貴公司計算方式優於法定,所以不會有人追究,但是有薪例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9-12-14
休或者時薪高於法定等都是可容許,要個案歸個案確認.
Andrew avatarAndrew2019-12-16
如果你事假扣薪的金額高於法定公式計算,就是違法,沒有
懸念阿~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9-12-21
事假你這樣扣就準備被告
Ivy avatarIvy2019-12-25
要先討論公司為何可以容許讓員工請到22天事假吧
且例休給薪某種程度式降低加班費計算的基數
Dinah avatarDinah2019-12-27
有一好就沒二好 這句話對勞資都適用
Lauren avatarLauren2019-12-27
不是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20-01-01
1.通常請長事假會把中間的例假日也算進事假
Freda avatarFreda2020-01-01
2.月新制本來就是例假休假不上班也有錢領所以領的到部分
Mia avatarMia2020-01-03
月薪制就是假日要給薪 所以才會一堆公司要求星期一報到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20-01-07
春節年前不招新人也是一樣 想閃春節放假的薪資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20-01-07
國曆二月多的是 上班十幾天拿整個月薪水的
Ivy avatarIvy2020-01-11
月薪制就是休假有給薪水,否則就叫日薪制。
Megan avatarMegan2020-01-13
你日薪跟月薪的觀念混淆,當然聽不懂大家說的。
Xanthe avatarXanthe2020-01-13
目前只有少數狀況才會把例假休息日排除,比如產假和已經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20-01-17
請過一個月以上的病假且再次連續請假情形才將例休改個
別假別處理而排除有薪假.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20-01-18
內政部74年6月12日臺內勞字第323858號函釋
Agatha avatarAgatha2020-01-23
且不僅將例休已有薪假計給,勞動節+那內政部12日紀念日
也是有薪假,有點期待貴司勞檢時該怎樣跟勞檢員嘴.
Jake avatarJake2020-01-23
事假有薪水= =?
Olivia avatarOlivia2020-01-25
有工作過嗎?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20-01-28
你的算式有問題啊= =
Cara avatarCara2020-02-01
1,遲到三次或請假一天,該月無全勤。
2,月薪三萬,每個公司底薪都未必一樣。
Mary avatarMary2020-02-05
3,有些公司請假超過15日,該月算請一個月。
Jake avatarJake2020-02-06
所以你所謂請假22天爽領8000的劇情不可能發生。
Agnes avatarAgnes2020-02-09
繼續鬼打牆吧,懶得說了……
Lauren avatarLauren2020-02-10
總之,勞基法本身就是特別法,不用用普通一般的概自行解
讀,在台灣或歐美,HR都算是專業人士,自己不懂可以問專業
George avatarGeorge2020-02-13
不懂也可以去勞工局問XD
Agatha avatarAgatha2020-02-17
回一下原po:若你准了勞工請22天事假(法定只有14天),那
Dora avatarDora2020-02-19
依目前法令規定8天例休的薪水要照發,不上班爽領8天沒錯
另一個狀況比較常發生,員工請病假22天(有薪病假一年30天
Mary avatarMary2020-02-21
),該月薪資等於8天全薪+22天半薪,一樣一天班都沒上。
Lydia avatarLydia2020-02-24
不給請事假,曠職一天也還不能直接解僱
Heather avatarHeather2020-02-25
曠職你還是要算扣多少薪水
Hedda avatarHedda2020-02-29
家庭照顧假還是要准啦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20-03-04
那也才7天XD 妳們可以協商不用月薪制啊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20-03-09
沒重疊 只是比照事假(不)給薪
Brianna avatarBrianna2020-03-12
如果員工直的事假請完特休也抵完,原po有幾個方式處理啦
1.優給事假天數 2.若天數比較長可辦留職停薪 3.像前面版
Regina avatarRegina2020-03-16
友說的重簽勞動契約改日薪制 4.超過14天部分不准假視為曠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20-03-17
職,連續三天得予解僱 (不過這當然是比較硬的作法也可能
有爭議,若要這麼做,工作規則裡請假流程或曠職認定最好
Dinah avatarDinah2020-03-22
寫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