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有人在網路上罵三字經可以告嗎 - 法律Enid · 2010-12-09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請問各位大家假如有人在MSN狀態上指名誰大罵他三字經算公然侮辱罪嗎?可以告他嗎?我都有照相下來當證據~包跨通話紀錄衝突的時間點法律All CommentsRae2010-12-10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刑法第310條(誹謗罪)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MSN為網路資訊公開狀態有加入使用者之好友者,都能看得到其言論之資訊對方於公開場合對你飆出極為粗俗不堪污辱之言詞則明顯觸犯刑法第309條之公然污辱罪若言詞之中有涉及人身攻擊,毀損名譽者便涉及刑法第310條之誹謗罪你若有蒐集相關證據的話可以依法提起刑事告訴可檢附證據到警察局報案到地檢�Madame2010-12-11你好~在msn狀態指名某某並大罵三字經是有可能成立刑法309條公然侮辱罪:「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因為msn的狀態是可以被對方所加入好友之人看到,故有符合公然(不特定或特定多數人所可以共同看到聽到)的要件◎刑法309條第1項公然侮辱罪成立要件:1.要有侮辱的行為:侮辱無論是用粗鄙的言語、舉動,嘲弄謾罵或其他輕蔑人的意思,使人產生難堪狀態的行為都包括在內。2.把這些減損他人聲譽的行為定位為「侮辱」:必須行為人知道自己的行為足以減損被害人的聲譽,還是執意使這些行為發生,具有侮辱他人的犯罪故意。3.怎樣的情況才算公然?是指在不特定人或是特定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的狀態有告訴權人(遭誹謗或侮辱之人這裡指你),應於知悉犯人之時起六個月內(刑事訴訟法第237條),以書狀或言詞向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Ida2010-12-10這算是公然侮辱罪!有證據和通話記錄告贏的機率較高喔!!Related Posts影片撥放不清楚問題公司責任制問題這種行為侵犯隱私權是否可提告請問花邊教主的背景音樂?請問有犯強制和妨礙自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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