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無'罪責?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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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所有之名貴數位相機失竊,到處訪查結果,知此為其友乙所為,乃乘乙不在家時,潛入其宅,搜尋該相機後欲將其帶回,適乙之母丙從外面回來,發現此事,因而阻止甲帶回該相機,甲極憤怒,乃將丙毆打成傷,然後攜該相機快步離去,問甲有無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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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ma avatarIrma2015-05-27
版大案例中,甲有無罪責?茲分析如下:
一、甲侵入乙家拿走相機,如果最後證實,相機確實為甲所有,因甲所拿的是自己的物品,因此不會有刑法第320條竊盜罪的問題。
二、甲物品失竊,理應依法律途徑報警提告,由警方去調查處理。甲不能自己私下處理,甚至因而侵害他人,法律事不容許私刑行為的,因此甲仍有以下的罪責問題:
1.甲未經乙或其家人的同意,就擅自進入乙之住所,此行為已涉嫌刑法第306條之侵入住居罪,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無故隱匿其內,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亦同。
2.甲極憤怒,乃將丙毆打成傷,此行為已觸犯刑法第277條之傷害罪,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以上提供你參考
最後祝你能順利解決問題,一切順心如意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5-05-27
這是功課吧......
帶一下"自助行為",然後駁掉,分數會好看一點。
Ida avatarIda2015-05-28
甲若為滿十八歲之人即有罪責(毆打丙、侵入住居)
2015-05-2507:59:34補充:
一般個人無執法權,就算甲所有的財物被乙偷竊,甲仍要循司法程序救濟(取回、獲償或使乙得司法制裁),而非自己強行為所欲為。
這裡是講法不是個人主觀(如殘障人士志工大所言)
Daniel avatarDaniel2015-05-29
此是因請警察在場!!
甲~傷害罪!
乙~竊盜罪!
丙~若知道此相機~是以偷來的~藏匿罪!(成罪因該會比較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