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班,在桃園後火車站,因為跟在一輛貨車後面,貨車旁邊有一輛機車,當時因為是下午4點,所以夕陽強烈的陽光,剛好在路的正前方非常耀眼,同時行進間,因為看不到前方的路況,貨車突然緊急煞車,我閃過後車尾,從貨車左後方閃過,(閃過地方剛好是三叉路口)差點撞到貨車尾,剛好跟在旁邊機車後,不久前方被警察攔下來,被開了一張闖紅燈(直行)紅單。當時的我根本沒看到前方路況,因為被貨車擋道,夕陽也很耀眼,誰知道跟著的機車�
有相似的交通違規經驗嗎?刑法"非過失與故意者不罰"?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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