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被前任公司提告之前在職期間因發現有少一雙鞋多一件外套在銷售那件外套時就沒入帳也自覺外套庫存頗有怪異因而將錢先押放著打算要來補替不見的那雙鞋公司因追查那外套的庫存從監視器發現我當時銷售外套並未入帳而公司的人找我詢問時我也就立即承認我當下的確是未入帳但是為補替不見的那雙鞋但也答應公司隔天會立即將外套入帳也有寫一份自白書給公司事後公司無在發任何通知就叫我離職了而在我離職之後公司才在公司對其他員工發
有關"侵占公款"部份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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