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我喝酒騎車遭酒測之後的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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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8歲家庭背景正常男生有一次跟朋友去夜店玩,再凌晨四點活動結束前一小時我想說別喝了因為我要酒醒的時間,還要騎車所以我就保留了兩個小時的時間讓自己清醒(五點才去停車場的)然後騎在路上不巧就遇到警察伯伯 = =之後他開了我15000的罰單然後說要扣車並且吊扣駕照一年隔天我15000罰單馬上去繳 車也馬上領回因為我是租車的,所以我必須要再隔天馬上將車領回問題是:當我到裁決所的時候,那邊服務的裁決所阿姨說[你先把你的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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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1-08-02
一、依據「行政罰法」第26條規定: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者,依刑事法律處罰之。但其行為應處以其他種類行政罰或得沒入之物而未經法院宣告沒收者,亦得裁處之。前項行為如經不起訴處分或為無罪、免訴、不受理、不付審理之裁判確定者,得依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裁處之。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
Yuri avatarYuri2011-08-03
我弟也是耶!等到我知道的時候已經來不及了,我弟又被開一張無照...看開點吧!早點解決,別像我弟,一年而已,我弟的事是去年發生的,他今年就有駕照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