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於臉書二手用品糾紛??使用認知不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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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媽媽社團賣一台副食品調理機,當下我是標題:二手使用過一二次~賣三千
但當下我忘了註明"有使用痕機,小裂痕~原本是有一個安全蓋,但我跟第一位版媽買時就沒有給我了,所以我也忘了註明說沒有安全蓋((相對她當下一定是有看了看東西吧)),新品一台要四五千,但我二手賣三千,星期三她收到她就有問我說是不是少了一個安全蓋,我也說對,我忘了跟妳說我買來時就也是沒有那個安全蓋,結果星期五她晚上就說她今天要用結果發現有裂痕,我都沒有和她說她覺的沒有三千塊的價值,一直要我退費給她,但今天我並不是把我的東西歸在"全新品"區,我是放在二手區賣,重點是她自已也沒有問我是否有使用痕機或是裂痕,但買家對於二手品不就該有基本的認知"二手品"是會有用過的痕機,我認為我沒有錯,但對方一直堅持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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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ma avatarIrma2014-01-20
讓他退吧!二手品一般都要標示清楚的,尤其是有裂痕!(若完全無裂痕,只有使過過得痕跡那倒是沒關係)你沒有在一開始就告知有裂痕及沒有安全蓋,導致消費者以為雖是二手,但是商品完整,這是你未據實以告,即便是說忘了說也不行。所以以購買者的立場來看,你隱匿資訊,不實銷售,已構成詐欺的要件了。勸你讓他退吧,是你自己犯錯在先,怎麼能再怪人家「沒有基本認知」呢?這件事,你有錯喔!
2014-01-2210:18:56補充:
如果是我買到這個商品,我會覺得倒楣的是我!照片上一定沒有照出有裂痕吧!所以就會誤以為商品只有使用過,但是沒有缺損,結果收到商品沒想到有狀況,還要花時間跟賣家聯繫,如果對方告你,還可以要求這方面時間跟精神耗損賠償的。到時候打官司更耗神費時花錢,你自己斟酌吧,要不要因為自己不經心犯的錯誤,又不認為自己有錯而跟對方這樣耗,屆時打官司損失更大!勸你好好道歉,退費就算了。以後賣二手商品要更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