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有關民法禁婚親規定 - 法律Ivy · 2009-11-25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旁系姻親: 現行法,民法第983條第1項第3款: 五親等以內,輩分不同者。 87年修正前,民法第983條第1項第2款: 旁系姻親之輩份不相同者,但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外者,不在此限。 依現行法及舊法之規定,旁系姻親禁婚親之規範對象相同 亦即:旁系姻親五親等內,輩分不者,不得結婚;輩分相同者,得結婚 五親等外,不問輩分是否相同,均得結婚 請問小弟的理解正確嗎? 若有誤,煩請告知應如何解釋 謝謝 -- 大家好 我是延畢零分男 -- 法律All CommentsSusan2009-11-27感覺舊法比較寬鬆 因為以外"含"五等親都不受限制??Related Posts防衛名譽法益的反擊程度可傷害對方身體?既成道路在別人家門口,就可以擋住他人出入口?請問一下吃維他命B1殺人的問題關於公然侮辱(妨礙名譽)案件防衛名譽法益的反擊程度可傷害對方身體?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