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上的前輩 大家早安:
我想請問一下,維反社會制序維護法80條之規定,在警局時承辦員警已收 罰鍰1500元整
。
但當時,當事人並未收到收據 及 裁定書。案號也不知道.....案號這部分 可以直接打去
警局問嗎?
想請問
1.裁定書是另外再寄嗎?
2.承辦員警收取1500元,是否該案件就算當場宣告或宣示?
3如果要聲明異議,是否就要以案發當天的日期5日內 聲明異議? 或是等到收到裁定書 5
日內 聲明異議呢?
--
我想請問一下,維反社會制序維護法80條之規定,在警局時承辦員警已收 罰鍰1500元整
。
但當時,當事人並未收到收據 及 裁定書。案號也不知道.....案號這部分 可以直接打去
警局問嗎?
想請問
1.裁定書是另外再寄嗎?
2.承辦員警收取1500元,是否該案件就算當場宣告或宣示?
3如果要聲明異議,是否就要以案發當天的日期5日內 聲明異議? 或是等到收到裁定書 5
日內 聲明異議呢?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