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網路言論,毀謗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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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網拍買了一件衣服,因色差問題要退貨,對方表示退貨需自付來回郵資,但因不願退貨,故在評價留下了以下內容:超級惡劣賣家~收到的商品與網頁描述及照片都不符,退貨竟然要扣掉來回郵資,完全不對自己賣出的商品負任何責任,只會一味的怪罪買方,請注意,不論你收到瑕疵或是寄錯商品,賣方都會要你自付來回郵資更換,請大家小心哦!!對方回覆:賣場遇到瑕疵是無須負擔任何費用~都會幫買家更換到好~請您留意您的不實言論~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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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nessa avatarVanessa2010-04-04
你的的行為是在保護自己的權益而這個糾紛是可以受到公評的且這事情可能涉及到其他買家的利益所以我認為你並沒有構成違法的事實雖然你的評論有妨害到對方名譽之虞但依刑法第311條第1項第1款及第3款適當的評論是可以被容許的否則的話拍賣上可能會有成千上百的人都會被依誹謗罪移送法辦但如你是以難聽的三字經或其他不雅的文字辱罵他人的話就另當別論了.....再者賣場說遇到瑕疵是無須負擔任何費用~都會幫買家更換到好但瑕疵的定義是什麼...
James avatarJames2010-04-02
藕粉色較淺,卡其色較深,但顏色差異不算大,且W大說拍賣規則容許色差,個人認為,[收到的商品與網頁描述及照片都不符],已經算言過其實了,不管妳有沒有看過規則,法律上將認定[妳看過],建議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如果規則沒有容許色差,那妳的言論才能受法律保護..如果妳不要發文誹謗,要求退貨不成時可以告上消基會,現在得習事寧人..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郵購......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0-04-02
賣方的規則是:若是瑕疵,賣方會幫您支付來回郵資。而您說:不論你收到瑕疵或是寄錯商品,賣方都會要你自付來回郵資更換,請大家小心哦!!所以,若您是直接在評價上敘述,而不是只跟他mail上敘述,網路上大家都看得到,所以這足以構成"毀謗"。刑法第27章「妨礙名譽及信用罪」第310條(誹謗罪)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