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自家住宅電線走火被消防局提告公共危險罪?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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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Lydia
at 2009-10-06T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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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板友大家好:
本文有點長,但很希望大家幫幫我們的忙,因為我們對法律不是很了解,
希望版友耐心看完事發經過,可以給我們一點建議,我必感激不盡~(磕頭道謝!!)
若有違反板規,會馬上自D的...

今年七月底我家半夜因為電線走火發生火災,只有我爸媽在家
所幸我爸三點莫名驚醒,打開房門發現烏漆媽黑都是煙味嗆鼻
趕快拉著我媽往一樓後門跑,用力踹開後門,得以逃生,
因為隔壁鄰居聽到撞門巨響,以為抓到小偷,趕緊出來幫忙,
發現是火災,趕緊第一時間於3:09分打電話報案,
並說明正確住址及該怎麼走,且我家前巷子較狹小,可能需要小一點的消防車
凌晨3:11完成報案通知出動,但我們卻遲遲未見消防車來,
最後約3:30分第一輛消防車才出現
(PS:消防隊離我家僅有三百餘公尺,走路四分鐘可到)
這時我家剛好從悶燒變成大爆炸,整個客廳落地坡璃門都已經炸開了,
期間,3:19分鄰居打電話問消防隊為何還沒到,連台電都已經來斷電,
但消防局卻回說3:17分已經到了,可見鬼的是我們都沒看到人呀...
後來3:23分消防隊還親自打電話再度確認是否真有發生火災,路要怎麼走等等
我爸為了想要救兩隻困在客廳的愛犬造成眼睛灼傷,我媽也嚴重嗆傷,
最後因為沒有救護車隨行,等消防隊終於到現場開始滅火後,
我表妹及鄰居趕緊邊拖邊拉載著驚魂未定一心掛念小狗狗的爸媽去就醫住院

火災過後,消防局透過地方日報及里民大會仍一昧堅持他們17分就到現場,
絕無救援疏失及怠慢,並始終表示是我們搞錯時間
所以我們開始收集監視器證據、通聯記錄及諸多證人等,
希望討回公道證明他們17分沒到,是30分才到並開始救火
寄送存證信函後,消防局召開說明會給我們的解釋是:
通聯記錄顯示消防隊17分到其實是到我們家後面,
原因是因為有第二時間報案者報案說他家後面的房子冷氣機在冒煙,
因此他們先去了第二時間報案者家裡,去看後面是不是真的有在冒煙,
(心中OS:那我們第一時間報案者報的地址,你就不管了嗎?)
我們說那你看到冒煙時為何不先滅火,因為第三台消防車就是從我家後方灑水的
消防局人員經典回應:不是說你看到火就可以馬上滅的,
我們是為了要尋找"最佳救援位置" (心中OS:所以又多花了13分鐘找我家前面...)
我們又問那你們為何可以說17分到達現場,所謂到達現場應該是指開始救援才算吧
主任激烈從座椅彈跳起來回應:誰跟你說要開始救援才算到達現場??誰說的??!!
頓時有被官威震到...(心中OS:那你們遠遠看到火或是看到火不搶救也算到達現場嗎?)
他們解釋說明的期間還數次強調"時間不是重點",
(心中OS:滅火搶救時間不是重點,那重點是甚麼?)

最後說明會當然不歡而散,我們本意是希望他們能夠道歉,還我們一個公道
畢竟他們從頭到尾都對外強調17分就到達現場,是我們搞錯時間,
且消防局始終都不肯道歉,或是態度軟化,
所以上星期我們在親戚及大家的幫助下寄出了申請國賠書,
由於這次我們家花了相當多錢重建家裡,所有東西都燒光光了,
雖說一開始是我們不注意才發生火災,但消防車若能早點到,
或許不會造成這麼重大的損失,我爸媽也為此難過苦惱許久,
今天消防局透過刑事警察,要找我爸媽做筆錄,看是否觸犯公共危險罪
我爸媽真的是心力交瘁,要為了重建的錢的事情去借,現在又可能背上觸及刑法之罪
家裡火災已經夠慘的了,我們真的是無力再花很多錢請律師,
所以想上來問問看,我爸媽真的會因此被判公共危險罪嗎?
他們都已經將近六十歲了,家裡突然一夕之間燒光已經讓他們夠難過,現在又..唉~
我們家的火災只有燒毀我們自家財產,未傷及他人以及其他財產,
想請問板友們,這被判刑公共危險罪成立的機會有多大?
若是可以,是否可是讓我們做小孩的代為出庭?或是被判罪呢?
希望板上的大家可以幫幫我們,致上最深的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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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法律

All Comments

Yuri avatar
By Yuri
at 2009-10-08T20:14
失火燒毀住宅是輕罪不需要出席法庭的機會很大
Jake avatar
By Jake
at 2009-10-10T07:30
不過警察若真的往上報檢察官那的偵查庭到是跑不掉
Bennie avatar
By Bennie
at 2009-10-12T11:44
別擔心就算被判有罪初次也不會重到錢不能解決
Delia avatar
By Delia
at 2009-10-13T05:47
是否成立公共危險罪 要看失火原因 如果不是人為疏失的話
Delia avatar
By Delia
at 2009-10-13T07:40
應該不致成罪 不過你文中提到有申請國賠 這個可能就是原
Dinah avatar
By Dinah
at 2009-10-17T09:37
因 警察那邊也要想辦法證明他們沒疏失 以推翻你們的請求
Steve avatar
By Steve
at 2009-10-21T19:47
謝謝depravity的回覆,讓我們比較安心...謝謝你~~
Rosalind avatar
By Rosalind
at 2009-10-26T13:02
他要國賠是救災延誤 這和失火有無刑責無關吧 @@a
Jacky avatar
By Jacky
at 2009-10-29T04:17
謝謝twskura的回應,我想或許是因為我們提出申請,他們
Olivia avatar
By Olivia
at 2009-11-01T03:11
也才會提告公共危險嗎?算是他們自保的方法?
Edward Lewis avatar
By Edward Lewis
at 2009-11-04T08:14
to depravity:我想也是因為我們提出國賠,他們才會提到
Todd Johnson avatar
By Todd Johnson
at 2009-11-05T06:20
公共危險罪,明天我爸媽就要去做筆錄,希望不會要出庭
Hamiltion avatar
By Hamiltion
at 2009-11-07T02:51
不過如你所說,國賠跟失火刑責應該是無相關性...
所以這是否也是國賠調查程序之一呢?
Hedwig avatar
By Hedwig
at 2009-11-10T21:07
我認為不是 公共危險處罰的是一種可能產生危險的狀態
Kumar avatar
By Kumar
at 2009-11-15T13:37
而不論是否真有造成危害 盡責的警消本就該對每一個CASE
Frederica avatar
By Frederica
at 2009-11-19T19:41
通通要調查清楚 因為不是告訴乃論所以其有義務主動調查

關於公務人員冒用其他同仁名義打電話申訴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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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orothy
at 2009-10-05T21:50
請問一下法律版的各位版友 如果有位公務人員A冒用他同仁B的家屬的名義, 來向長官投訴說B無法勝任目前的工作職位, 而希望由A來補上該職缺,然後這件事情B都完全不知情 等到職務被調動之後才發現有此事 試問,若是調閱相關通聯紀錄之後發現是A假借B的家屬名義謊報 在法律上是否有涉及任何的不法呢?? 請 ...

請問學生實習時被機構超時兩倍

Poppy avatar
By Poppy
at 2009-10-05T21:36
請問實習時數應為一百多 但機構以須配合機構活動為由硬將實習時數變為400多小時 且延伸至寒假 向學校老師反應不理不睬 且學校的實習辦法內有一條 時數需配合機構調整 但想請問 機構超時兩百多且延伸到寒假時段 嚴重影響學生的權益 因為實習為每星期六 要回家不能回家 要做什麼事都不能 應該有違反到法律吧 知識家都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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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ar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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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個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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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Hedwig
at 2009-10-05T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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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有申請過李模務實法學基金會的獎學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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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Franklin
at 2009-10-05T14:19
因為學校最近在開始辦申請的活動 想請問板上各位有沒有人有參加過? 就要交論文跟成績單的.... 不知道論文是不是要寫的很難ˊˋ 頭好痛.... -- http://www.wretch.cc/blog/b920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