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車禍處理相關問題(僅車體受損)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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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台中市東山路二段上車禍~那條為單行道對方車主開過頭未轉彎~於單行道上直接倒車撞到我車頭(我看過不去友把車子靜止下來他快撞上我之前有按喇叭)
請問1.這樣算對方完全錯嗎?
2.僅有雙方車子保險桿損壞,警察建議我們和解當下有簽和解書但警察沒寫內容這樣對嗎?
3.簽和解書之後幾日內可以反悔?
4.我有保丙式險對方僅有強制險如果不和解大概會怎麼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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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gan avatarMegan2014-11-30
回答1.對方倒車不當.是肇事主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10條.你尚未發現肇責.車禍肇責是依據筆錄.現場圖.跡証.動向.通向.標誌.標線.號誌…等等為依據.申請車禍分析研判表釐清肇責.
回答2.不對.和解書內要寫內容.
回答3.若和解書已經簽好就不可以反悔.但要看和解書有否效力.
回答4.你有保丙式險.就是代表你有保車體險.你可先報出險.車輛維修後.保險公司會向肇事者代位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