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到汽車旅館休息離開後接到警員聯絡旅館業者提告毀損罪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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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在汽車旅館休息後離開隔日卻接獲員警通知朋友家人(因連絡不上我朋友所以聯絡他的家人)說汽館業者提出告我朋友毀損罪經了解後係因我朋友休息時使用的那間房間木造門有遭破壞我想請問因為房間是我朋友用證件去登記的所以業者就直接對我朋友提出告訴但是就只是用"因為朋友是在門發現被破懷時的最後一位使用者請問這樣就能構成證明我朋友是損毀者嗎我朋友的態度是說了不是我了又一直找我別理他就好了請問要是真的別理他他會真的送交法院嗎要是我朋友真的有破壞的話那他這樣置之不理會不會有什麼問題或是更嚴重的結果呢如果真的有破壞我朋友會遭到什麼樣的逞罰另外如果沒有足夠證據證明我朋友就是那個門的破壞者的話我朋友能不能對業者提出什麼賠償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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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a avatarIda2010-02-25
倘若您的朋友有破壞之行為者,依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毀損器物罪之規定:『毀棄、損壞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然而,業者之所以會報警無非是希望您的朋友負責賠償其之損失,只要您的朋友拿出誠意和業者溝通,此事未必須走上法庭才能解決。如果您的朋友並未有破壞之行為,此乃業者之誤解者,敝人向您的朋友建議:最好還是去跟業者溝通,把事情說清楚。因為業者既已報警處理,倘若您的朋友遲遲未出面解決,業者極有可能將此案件送交檢察司法單位處理。或許您會認為您的朋友既無破壞之行為,便可不必在乎業者的控告,但事實與您的想像並未必然。因為您的朋友是在門發現被破壞時的最後一名使用者,倘若您的朋友在使用前即發現該門已遭破壞者,應立�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0-02-27
汽館業者提出告我朋友毀損罪經了解後係因我朋友休息時使用的那間房間木造門有遭破壞我想請問因為房間是我朋友用證件去登記的所以業者就直接對我朋友提出告訴但是就只是用"因為朋友是在門發現被破懷時的最後一位使用者請問這樣就能構成證明我朋友是損毀者嗎?1.衍生相關的法條非常的多.只有依法律的途徑來解決問題.確保永久性的問題法律人=盡心=盡力=尋找=法律生機.制衡雙造的平衡點,才有的法律空間?要不然人是很現實的=原告=被告?沒有一個法律上的制衡點人之間已扯破臉,決定在於你?有機會爭取無罪的空間,可以試試......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0-02-24
原告負有舉證的義務,換言之,原告MOTEL必須提出證據來證明其門是由被告所毀損,不然難以入罪。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0-02-26
您好:證明您朋友是損毀者..是業者的義務...不能因為是最後使用者而硬說是他..員警通知朋友家人(因連絡不上我朋友所以聯絡他的家人)說汽館業者提出告我朋友毀損罪....建議朋友一定要前往警局做筆錄...警察會調查了解....一般業者..不會亂告..朋友是否喝醉忘記...如是建議賠錢和解..如果是被冤枉當然要據理力爭...有誣陷就可提出誣告罪..相繩..朋友如有....毀損罪...違法性是有無的問題,是客觀的存在不存在的問題,違法性不應該分有多違法或少違法之分,通常檢察官職權緩起訴或法官以緩刑方式解決。...
Edwina avatarEdwina2010-02-25
這種狀況除非租屋的能夠提出有利證據~不然你可以反告她巫告她要提出證據是在你朋友入住前房門是完好如初的~且要在你朋友走後~也有拍照存證~兩個照片都有也有第三人正才有可能告不然對你來說頂多是做筆錄~他證據不足也無法提告妳先看他能否拿出有利證據再說~一身坦蕩蕩不要怕人家告~祝你過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