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砍人,但朋友也被被告殺人未遂,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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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在未成年17歲時,和朋友一起打人,原因是那人欠錢沒還,我朋友用手打人,但他沒想到他朋友突然去拿刀砍了對方幾下,我朋友只有用手打人並沒有拿刀..也沒有想殺人的意思!!那個人受傷現在也沒事了..後來我朋友就被父母送出國去..現在我朋友已經31歲了..而他砍人的朋友已經去坐牢二三年的樣子也出來了!!!我想請問的是1.我朋友被告殺人未遂.但他因為一直在國外..都沒有回台灣...也沒做筆錄..那他這樣案件成立嗎??如果成立追朔期多久呢?2.如果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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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ah avatarNoah2012-02-12
您好:未經起訴且未接受審判是上不成立罪名的,如果成立追朔期限為三十年。他可以在檢察官調查公訴罪或是法院審判時表明僅有輕傷罪之主觀想法,而於客觀上由司法機關查明是否具客觀故意。未成年的犯罪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以定罪之鬥毆何此次殺人罪是二罪,仍應詢問律師殺人罪部分是否定讞或過傷害罪之追碩期。謝謝
Irma avatarIrma2012-02-13
我親戚有一個跟別人一起出去沒想到他朋友突然臨時起意搶劫勒索我親戚也被他朋友巫陷是共犯法官也判了刑你朋友不管有無殺人想法畢竟打了人又不伏法想回台灣那就乖乖認錯打人還怕司法?????那他憑什麼打人打人前本來就要有覺悟沒覺悟還敢打人叫他別回台灣了...
Joe avatarJoe2012-02-12
聽聽律師的專業意見比較好有一個網站www.law110.com.tw法律諮詢家有很多熱心的律師免費做法律諮詢服務可以去試試看希望對你有幫助祝好運順利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