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抽菸被抓
未成年抽菸被警察抓 會留下什麼紀錄之類的嗎??要上3個小時的戒菸課程 是去哪裡上呢?? 本身就讀的學校嗎??會寄什麼什麼單子到家裡嗎?? 如果有 哪時候會寄來呢??已更新項目:是喔 所以是在學校上教育課.. 3Q那會對以後留下什麼紀錄嗎? 我問警察 警察說這不犯刑法民法 不會有什麼 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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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kylar Davis
依菸害防治法第十一條之規定,未滿十八歲者,不得吸菸。父母或監護人應禁止未滿十八歲者為前項之行為。第十二條之規定,販賣菸品之負責人或從業人員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十八歲者。第二十三條之規定,違反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者,應接受戒菸教育。前項戒菸教育之實施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第二十四條之規定,違反第十二條規定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按「兒童及少年不得為下列行為:一 吸菸、飲酒、嚼檳榔。…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應禁止兒童及少年為前項各款行為。任何人均不得供應第一項之物質、物品予兒童及少年。」「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違反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情節嚴重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供應菸、酒或檳榔予兒童及少年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分別為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26條、第55條第1項、第2項定有明文,是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應禁止兒童及少年為吸菸、飲酒、嚼檳榔之行為,任何人亦不得供應前開物質、物品予兒童及少年之義務;倘有違反前開義務者,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處新臺幣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罰鍰;供應菸、酒或檳榔予兒童及少年者,則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50000元以下罰鍰。 惟以上行政罰之處分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兒童局,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社會局,在縣 (市) 為縣 (市) 政府(註二),而非警察機關,那未成年吸煙,警察又為什麼可以取締呢?就此,兒童及少年福利法施行細則第9條規定:「警察機關、學校或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發現兒童及少年有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三款情形,應予以勸導制止,並酌情通知兒童及少年之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顧之人加強管教。」,是警察機關發現兒童及少年有吸菸、飲酒、嚼檳榔之行為,非不得加以勸導制止,並酌情通知兒童及少年之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顧之人加強管教。 你未成年並仍在學,不幸抽菸被警察抓到,依上述之規定及說明,你應接受戒菸教育,而你的父母及提供菸品給你的人,都有受到罰鍰的可能的。依戒菸教育實施辦法第 3 條之規定,戒菸教育分為學校戒菸教育、非在學者戒菸教育及矯正機關戒菸教育。第 4 條之規定,學校及矯正機關戒菸教育應由各該學校或矯正機關辦理;非在學者戒菸教育應由地方主管機關辦理。前項戒菸教育得委託或洽請相關機關(構)、團體辦理或協助。你仍在學,因此戒菸教育應該是在你的學校進行。你只要在家裡等候上課之通知就可以了。 未成年吸菸,並非重大之違法,基本上是不會留下不良紀錄的,只是基於健康因素,能戒菸不抽就不抽,如果要抽菸,也最好等到成年後再抽。 以上提供你參考最後祝你能順利解決問題,一切順心如意 2014-05-11 21:10:20 補充:警察說這不犯刑法民法 不會有什麼 這是真的,不用太擔心了。
- Doris
菸害防治法第三章 少年及兒童吸菸行為之禁止第十一條 未滿十八歲者,不得吸菸。父母或監護人應禁止未滿十八歲者為前項之行為。 第十二條 販賣菸品之負責人或從業人員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十八歲者。 第二十三條<這是有關未成年吸菸的規定> 違反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者,應接受戒菸教育。前項戒菸教育之實施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所以若青少年抽菸是依據本條款處罰....第二十四條<這是賣菸給未成年的罰則> 違反第十二條規定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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