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深夜未歸???
晚上0.00之後警察會抓未成年的青少年因為深夜未歸在便利商店吃宵夜我好想知道是哪一條法律一直找不到說是勸導還要寫勸導單第一次的時候拿走身分證還在一張表格抄寫我們的身分證號碼還抓到警察局((離家越來越遠有個警察還一直說一推有的沒得說沒有紀錄又要人家寫單子不知道他一直說(((信不信把你們抓去少年法庭)))是不是已經構成威脅?恐嚇?他明明指說是勸導耶還要我們留一推紀律他要賺業績??第二次被抓是連離家走路不到3分鐘路程的便利商�
網友回覆 2
- Dora
關於查驗身分其實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查驗身分是臨檢必須的,無論是成年或未成年都可以查驗身份,所以抄錄身分證字號並不奇怪,如果你是成年人,卻忘記帶任何身分證明文件,他們是可以帶你回勤務處所去留置三小時以查驗身分。關於送少年法庭,員警不是恐嚇,依據少年不良行為及虞犯預防辦法,若要移送也是可以的,甚至在移送後還要通知家長跟學校。法源依據找到法源依據了,你的情況是適用「少年不良行為及虞犯預防辦法」第三條,
- Tracy
恩幾年前開始有這項(春風專案)那是少年隊在管的只要在晚間10-00分後未滿18歲的可能會被帶到警局叫家長領回{不知道他一直說(((信不信把你們抓去少年法庭)))是不是已經構成威脅?恐嚇?}基本上是不能不過春<<風專案>>在每個地方的警察不一定會抓頂多問你名子記你名子看你證件大不了他抓你打電話叫你媽帶你反正你沒偷沒搶沒帶毒品沒離家沒賣淫偷不會有問題的...Showmore
相關文章
未成年喝酒抽菸罰誰?賣酒給未滿 18 歲罰 1~10 萬,菸要滿 20 歲,18、19 歲能喝酒不能買菸
兒少法第 43、91 條:未滿 18 歲不得飲酒,賣酒或給酒的人罰 1 萬到 10 萬,家長情節嚴重罰 1 萬到 5 萬。菸害防制法 112 年 3 月 22 日起,未滿 20 歲不得吸菸,供應者罰 1 萬到 25 萬;抽菸被查到要上戒菸教育,不去才罰 2 千到 1 萬。
鄰居很吵怎麼辦?住家吵鬧找警察、補習班和施工找環保局、大樓住戶可罰 3,000~15,000 元
噪音管制法第 6 條:住家講話、跳動這類不持續、不易量測的聲音,交給警察依社維法第 72 條處理,最高罰 1 萬元。補習班、餐廳、施工、擴音器超過管制標準,由環保局量測,限期改善不改,營業場所罰 3,000 到 3 萬、營建工程 1.8 萬到 18 萬。大樓住戶喧囂,管委會制止不聽可報縣市政府罰 3,000 到 15,000。
身分證遺失補發 200 元、換發 50 元:要本人去戶籍地辦,掛失後舊證就停用
戶政規費收費標準第 3 條:身分證初領、換領每張 50 元,補領 200 元。戶籍法第 60 條規定補領要本人親自辦;製發辦法第 16 條規定受理補領時先掛失,掛失後原證暫停效力。被家人或他人扣著不還,依第 56 條非依法律不得扣留,可具結申請補發,原證隨即失效。
婚假從 8 天變 14 天:115 年 10 月 1 日起,第 9~14 天工資由政府補助雇主
勞動部 115 年 9 月 30 日修正勞工請假規則,婚假由 8 日延長為 14 日、工資照給,10 月 1 日施行;雇主付了第 9~14 日的工資,可在 2 年內向勞保局申請全額補助。喪假仍是 8、6、3 日,哥哥結婚、姨丈過世都不在婚假、喪假範圍。
朋友欠 3 萬不還,不用請律師:支付命令裁判費 500 元、小額訴訟 1,500 元,拿到執行名義才能扣薪查封
民事訴訟法第 508 條起的支付命令,裁判費 500 元、法院不開庭,債務人收到後 20 天內沒有異議就成為執行名義;10 萬元以下的金錢請求適用小額程序,裁判費 1,500 元,可以用表格化訴狀。之後聲請強制執行,執行費約為金額的 0.8%。
租屋漏水房東拖著不修?定期限催告後可以自己修、從房租扣;押金最多只能收 2 個月
民法第 429 條:租屋修繕原則上由房東負擔;第 430 條與租賃住宅條例第 8 條:房客定相當期限催告仍不修,可以自行修繕再請房東償還或從租金扣除。租賃住宅條例第 7 條規定押金不得超過 2 個月租金,退租點交、清償債務後就要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