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大大我今年11月滿18,但是我事發傷害對方是在9/29那天發生那請問一下,判的話會有多重?這是根據那警察傳簡訊給我那女友的對話對方脾臟切除一半,嘴唇上縫13針,牙齒斷八根,但是對方跟我說脾臟全部切除,並不是切除一半事後對方出院也沒請警察告知我,而剛開始當下有到醫院等到對方開刀完出來,然而陸續因為要上班的關係所以打電話去關心對方(他媽媽接的)甚至也有傳簡訊給對方,雖然我知道我當時鑄下大錯,為什麼會打對方,原因就是他打電話約我
未成年重傷害罪請各位解疑惑20點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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