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一個月的薪資怎麼算才是正確的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假設我月薪3萬,8月份做到13號
老闆另外還欠我4天的假應補休而未補休


a. 30000/30*17--->以1個月30天來計算,加4天應補休,算到8/17離職

b. 30000/31*17--->同a,但以8月份有31天來計算

c. 30000/30*13--->8/1~8/13扣掉六日共計9個上班日,加4天應補休,共13個上班日

d. 30000/21*13--->8月扣掉六日共計21個上班日,依照c的算法,實際上了13天的班


目前網路上似乎找不到統一的說法
不知道法令有無明確規定呢?
感謝

--

All Comments

Annie avatarAnnie2015-12-12
要看你押的離職日是哪天,如果是13號(30000/30*(13+4))
Delia avatarDelia2015-12-14
好的,謝謝,老闆算錯了~~再跟他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