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智慧前輩~我之前有竊盜罪被判刑3個月.但易科罰金以繳清.但緩刑5年.可是差1年多就5年緩刑完畢.不小心又犯到業務侵占罪.被判有期徒刑7個月.可是我與對方已在調解委員會上已和解.法院說我是累犯又再犯.可是刑法47條註明緩刑5年內再犯本件才算.但我犯此案件是業務侵占罪並非竊盜罪.請問各位是否有起死回生ㄉ方法.因我孩子才3歲我入獄不知如何是好?法院有季傳票給我到案日.但傳票後面友寫可聲請易科罰金申請.申請時要但罰金金額去法院聲
業務侵占最有解套方法麼?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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