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FAQ

機車於路口被追撞肇事責任歸屬

Selena#法律

請問各位前輩一件事..我騎機車於兩側四線道馬路(無分隔島)通過十字路口,因紅綠燈閃黃燈後變紅燈(約三秒),因我判斷不能通過那個大路口,且側向機車似乎己經要往前行,故我緊急刹車(當時車速約30-40km),但己超越停車線前約3-4米,且因機車道有汽車右轉,因要閃過右轉車輛,所以我機車己行駛於快車道上,,因紅燈原因,所以刹車遭後方要強黃燈的汽車撞上,機車倒於距慢車道1米處之快車道上,人稍有擦傷,但未送醫,但機車後方毁損,對方車輛右前保桿毁損,雙方皆未有刹車痕,請問雙方的肇責為何?對方車輛說有財損,通報保險公司,因肇事責任歸屬我可能需付對方維修保桿費用七成,但對方只要付三成,有可能嗎??因我的機車是舊的,維修大概只要2~3000,我讓如何處理??謝謝大家!!已更新項目:我會被開紅單嗎?因為對方一直強調我行駛快車道,且繄急刹車 >x< 唉只是下班買個晚餐而已,還被撞有點倒楣…

網友回覆 6

  1. Charlie

    你打的很清楚,很仔細,很精彩無奈我老眼昏花,不是很理解所以我在胡說八道 + 鬼扯 + 誤導你信我者死得快,不死也去掉半條命 =請問各位前輩一件事..我騎機車於兩側四線道馬路(無分隔島)通過十字路口,雙向各兩線,合計四線,路面無 [ 禁行機車 ] 字樣,機車兩個車道都可以行使單向四線,雙向八線,中間四車道為 [ 禁行機車 ],最外側地面 [ 無禁行機車 ]字樣,機車可以行駛該車道 因紅綠燈閃黃燈後變紅燈(約三秒),因我判斷不能通過那個大路口,且側向機車似乎己經要往前行,故我緊急刹車(當時車速約30-40km),但己超越停車線前約3-4米,且因機車道有汽車右轉,因要閃過右轉車輛,所以我機車己行駛於快車道上,,機車停等區的白色方塊畫在哪個車道 ?最右側的右轉待轉車道 ?還是說你所謂的快車道 ? 因紅燈原因,所以刹車遭後方要強黃燈的汽車撞上,機車倒於距慢車道1米處之快車道上,人稍有擦傷,但未送醫,但機車後方毁損,對方車輛右前保桿毁損,雙方皆未有刹車痕,請問雙方的肇責為何?看到黃燈需剎車減速,準備停車於停止線前黃燈的作用在於黃燈前已經超過停止線提醒已經超過停止線的車輛,快速通過肇事責任,你當時行駛車道跟撞你的車同一車道那應該屬於後車、前車關係,後車全部責任如果不同車道,可能會被判定為你有轉彎疏失或者變換車道不當為主因 對方車輛說有財損,通報保險公司,因肇事責任歸屬我可能需付對方維修保桿費用七成,但對方只要付三成,有可能嗎??同車道,後車、前車,後車全部責任不同車道,可能你轉彎疏失或者變換車道疏失為主因 因我的機車是舊的,維修大概只要2~3000,我讓如何處理??零件更換有折舊工資無折舊例如換車尾燈罩之類的會有折舊問題 謝謝大家!! •2011-03-16 23:15:51 補充 我會被開紅單嗎?因為對方一直強調我行駛快車道,且繄急刹車 地面上是否有 [ 禁行機車 ] 字樣將成為你的救命繩機車停等區位於哪個車道 ?如果最右側為右轉車的待轉車道那麼機車停等區應該會在右側數來第二個車道開紅單與否,事故要先報警30天後交通大隊申請初步判定表上面會有登載雙方原因以及是否有違反道路交通處罰條例 >x< 唉只是下班買個晚餐而已,還被撞有點倒楣... 如果、假設你當初行駛於外側第二車道又跟對方相同車道那麼你可能無原因,頂多次因,=你無原因,對方車損你未必要賠你有次因就要賠償部分=車禍事故之後可以請求賠償的項目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5... 簽名檔之常見的車險 ( 強制險、第三人、車體險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3... 其他車險相關 ( 這篇底下有收集了一些影片,有空不妨看看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2...

  2. Robert

    1 大路口看到黃燈 尚未通國停止線的車輛 應該準備停車 已經通過停止線的車輛應注意左右路口有無提早起步的汽車 穩定速度前進駛離路口2 你騎機車不該為了閃避車輛而駛入快車道 因為快車道的汽車隨時可能追撞3 你的肇事責任比較大 不該停在快車道 可能要負擔70 %的肇事責任 對方 未注意車前狀況 要負擔30 %的肇事責任

  3. Andrew

    第一次遭遇事故真的是一點頭緒都沒有看了很多諮詢網站最後還是懵懵懂懂後來在親友的介紹下認識TW119台灣交通事故諮詢有限公司的律師聽我口述事件的經過跟目前處理的情況幫我擬定了和解書的內容,並協助我幫理保險的理賠金而且保險金很快就拿到了真的很方便不用自己在那搞半天還漏東漏西的而且還依據我的問題幫我追加許多應有的賠償例如精神賠償等等…原來有專業人士的協助處理車禍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和解賠償都能順利達成目標跟期待http://migre.me/qCszp?e

  4. Charl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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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Thomas

    發問的大大你好1.對方車未保持安全距離未注意車前狀況 應為肇事主因我方車 停車時超過停止線 應為肇事次因雙方肇事責任比例約為 對方 須負擔 7 成我方須負擔3成!!2.筆者為 交通事故義工諮詢網 志工!!

  6. Robert

    如果說 已大致ㄉ規則上來講 後方撞前車 通常都是後方的錯居多!但是 由於現在好像有改.所以按照你所說ㄉ來看.大致上是對方的錯..很簡單的說法..看到黃燈.是要減速.而不是加速通過...如果在黃燈的時候已經超過斑馬線大概快到路中央的3分之1的距離 那才需要加速離開!!對方說有財損.那就叫他保險公司負責阿.為什麼要由你來處理.虎誰ㄚ~!開個鳥紅單拉.你就說因為後方還有車要搶黃燈.所以往快車道的方向躲避後方要搶黃燈的來車.可是.沒有直接行駛在快車道...緊急煞車.又怎麼樣.你只是乖乖的遵守交通規則..這ㄍ沒有錯.!!希望有幫上你的忙.....阿炮..本身我是保險業務啦!!!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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