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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撞到沒走人行道的行人,要付什麼責任?

Hedda#法律

我想請問如果行人沒走人行道被撞,騎機車人要負什麼責任?路是天橋還是雙向道,行人沒走人行道走到中間要走另一條車道時,被直線來的機車撞到!機車時速50~60,行人撞到頭,機車人擦傷!這樣是誰的錯?要付什麼責任?那萬一行人被撞有腦症盪又要付什麼責任?Update:那條路沒有速限!那個車道沒有分快車道不過我沒注意到前方路況

網友回覆 4

  1. Ingrid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由Hina來回答您我想請問如果行人沒走人行道被撞,騎機車人要負什麼責任?依您陳述來看,行人任意穿越馬路為肇事主因;而機車騎士是否有未注意車前狀況或超速的次因,應就其筆錄陳述具體認定。路是天橋還是雙向道,行人沒走人行道走到中間要走另一條車道時,被直線來的機車撞到!機車時速50~60,行人撞到頭,機車人擦傷!這樣是誰的錯?建議於事故一個月後,向案發地交通大隊免費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可參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下方的交通事故處理當事人須知),以利釐清雙方肇責。研判表為參考用,若有不服可自費三千元申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雙方肇事責任。要付什麼責任?請注意!傷者可依刑法第二八四條過失傷害罪提出告訴: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需在事發後六個月內提出!那萬一行人被撞有腦症盪又要付什麼責任?另外,對方的醫療費用部份,可先申請強制險的醫療理賠(強制險是未經和解即可申請且

  2. Ethan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34事故處100公尺內是否有行人穿越道=事故處是否有斑馬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3如果有斑馬線+未設立號誌機車主因=機車騎士有機會超速(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3)以及未注意車前狀況隨時煞停(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4)另外是否快車道有[禁行機車]字樣機車行駛車道請參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9條=行人提出過失傷害,成立的機會頗大腦震盪引起嚴重後遺症,可能還符合刑法第十條第四項重傷定義過失傷害+重傷請參照刑法284=行人體商申請機車的強制險行人沒有強制險,機車騎士可能要先自付日後再按照行人的責任,比例求償傷患自己的學保、團保、勞保、商業保險請善用==車禍事故之後可以請求賠償的項目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5...我買的強制險賠對方,我買的第三人責任險賠對方我買的車體險賠償給我自己,如對方為肇事主因,我方保險公司會向對方追償我方有第三人責任險、車體險者請於報案後聯絡我方保險公司出面協助簽名檔之常見的車險(強制險、第三人、車體險)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3...(這篇底下有收集了一些影片,有空不妨看看)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2...

  3. Anonymous

    首先提醒你1.你當時若也有受傷記得要去醫院申請證明因對方對你提出民事傷害告訴你可提出證明做出舉證(即所謂因傷方皆受傷害互控傷害)2.看完以下資料後請去查閱警方現場事故徒是否有標明其行人穿越道或天橋距離所載並實際去現場查明第133條(行人在人行道行走)行人應在劃設之人行道行走,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應靠邊行走,並不得在道路上任意奔跑、追逐、嬉戲或坐、臥、蹲、立,阻礙交通。第134條行人穿越道路,應依下列規定:一、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者,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穿越,不得在其一百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二、未設有前款設施之交岔路口,行人穿越道路之範圍,應於人行道之延伸線內;未設人行道,而有劃設停止線者,應於停止線前至路緣以內;未設有人行道及劃設停止線者,應於路緣延伸線往路段起算三公尺以內。三、在禁止穿越、劃有分向限制線、設有劃分島或護欄之路段或三快車道以上之單行道,不得穿越道路。四、行人穿越道路,有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有燈光號誌指示者,應依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或號誌之指示前進。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又無號誌指示者,應小心迅速通行。��

  4. Todd Johnson

    還要看當時那條路的速限是多少你有沒有超速路人走到中間..表示是在中間車道被撞機車有沒有騎到快車道還有沒有注意前方路況都要負責任不過行人任意穿越馬路同樣也要負責雙方都有錯肇禍主因是行人先不遵守交通規則機車騎士可以用這點來爭取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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