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今年3/23發生車禍車禍原因是我開轎車我當時行駛在我的車道上時數20~30前進,對方是在對向車道由飲料店門口逆向行駛對向車道之後切入雙黃線切入我的車道之後他就往我轎車駕駛座的後照鏡撞下去行車紀錄器也有拍到全部的過程交通事故的處理員警還有我和對方都有影片檔車禍發生後我們雙方電話中有交談過我只是要求修車費用3千元可是對方一直說自己沒有完全錯說不賠全部也一直說自己機車也有損壞也要求我要賠賞一直強調初步分析有比例的�
機車違規撞轎車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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