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酒駕0.64 - 酒駕
By Michael
at 2010-08-14T00:00
at 2010-08-14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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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於99.8.11凌晨01.18時許,因闖紅燈遭警方攔查,並酒測出0.64,警方當場將我押回警局,關押至隔日早上做筆錄,並開罰兩張紅單,一張闖紅燈另一張酒駕(違規事實:經以呼氣測試酒精濃度達0.64mg/l超過標準 須至到案處所聽候裁決),下午移送地檢署,開庭時檢察官有問我有什麼要求,我回答他因我是初犯可否緩起訴,但他跟我說緩起訴並不會比較好,除了得繳罰單並於緩起訴期間還得向法院觀護人報到,如果判刑把罰金繳一繳會比較省事,同時因一事不二罰,也不需繳罰單,我思慮了一下,因為也不到哪個對我比較有利,所以便要求檢察官將我起訴判刑好了, 檢察官點點頭,後來法警就將我釋放,回到家後上網查了資料,眾說紛紜,看得我頭都痛了….
1.目前我尚未收到判決書,那我是否應在到案(99.8.28)日前先至監理站辦理吊扣駕照呢?還是等到收到判決書在去辦理呢?
2.到底是緩起訴好?還是判刑好呢?是否有專業人士能否給我指點迷津呢?
3.如果我收到法院判決書後,如果能易服勞動服務,我該如何辦理呢?因為我上班時間為早上8點至下午5點,可否申請晚上服務呢?
1.目前我尚未收到判決書,那我是否應在到案(99.8.28)日前先至監理站辦理吊扣駕照呢?還是等到收到判決書在去辦理呢?
2.到底是緩起訴好?還是判刑好呢?是否有專業人士能否給我指點迷津呢?
3.如果我收到法院判決書後,如果能易服勞動服務,我該如何辦理呢?因為我上班時間為早上8點至下午5點,可否申請晚上服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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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Kelly
at 2010-08-15T15:02
at 2010-08-15T15:02
二、緩起訴要做的事,如后所附,若是判刑易科罰金,大約就是十五萬~十八萬左右!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二(緩起訴得命被告履行規定) 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者,得命被告於一定期間內遵守或履行下列各款事項: 一、向被害人道歉。 二、立悔過書。 三、向被害人支付相當數額之財產或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 四、向公庫或該管檢察署指定之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支付一定之金額。 五、向該管檢察署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四十小時以上二百四十小時以下之義務勞務。 六、完成戒癮治療、精神治療、心理輔導或其他適當之處遇措施。 七、保護被害人安全之必要命令。 八、預防再犯所為之必要命令。 檢察官命被告遵守或履行前項第三款至第六款之事項,應得被告之同意;第三款、第四款並得為民事強制執行名義。 第一項情形,應附記於緩起訴處分書內。 第一項之期間,不得逾緩起訴期間。
三、要申請易服勞動服務的機率是有,但您要申請晚上服務,理論上,機會不高,因為社服團體或社區服務大多都是白天,晚上的機會肯定不多!所以,您可以跟書記官或檢察問問看!易服勞動服務的時數,要在一年以內服務完畢!這個,您要想清楚呦!
四、目前易服勞動的事宜,可以,以自己的專業領域做為勞動事宜,但這個要問問看檢察官事否可以放行。
By Erin
at 2010-08-17T23:26
at 2010-08-17T23:26
一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判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者,得易科罰金,以每日折算一仟元。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二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吊扣駕駛執照,並於吊扣期間再有酒駕情形者,處新臺幣六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銷其駕駛執照;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前項汽車駕駛人,經裁判確定處以罰金低於本條例第九十二條第三項所訂最低罰鍰基準規定者,應依本條例裁決繳納不足最低罰鍰之部分。 一、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 註:抽血濃度/200=酒測值‧ 現行酒駕,0.56以上者,依公共危險移送者,警察不開單,車輛移置保管,得領回!不扣車 ‧ (1)超過0.56就是以公共危險罪移送~但是不能開單 (因為一罪不能二罰)
移送地檢處,就是把當事人依現行犯來偵辦,移交到地檢署。‧ (2)法官會依資料記錄,依判例都會判3-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但得以易科罰金。‧ (3)因為民眾反應0.56以上要繳交酒後罰單跟易科罰金二條不符合公平原則 所以現令法規以改為0.55以下開單0.56以上為公共危險罪現行犯移送。‧ ‧ 酒後駕車裁罰金額表 到案時間 酒精農度 超過規定標準 期限內自動繳納 逾期十五天 逾期十五至三十日 逾期三十日以上 機車駕駛吐氣酒精濃度0.25一0.4 15000 16500 19500 22500 小車駕駛吐氣酒精濃度0.25一0.4 19500 21000 24000 27000 大車駕駛吐氣酒精濃度0.25一0.4 22500 24000 27000 30000 機車駕駛吐氣酒精濃度0.41一0.55 30000 31500 34500 37500 小車駕駛吐氣酒精濃度0.41一0.55 34500 36000 39000 42000 大車駕駛吐氣酒精濃度0.41一0.55 37500 39000 42000 45000 機車駕駛吐氣酒精濃度0.56以上 45000 46500 49500 52500 小車駕駛吐氣酒精濃度0.56以上 49500 51000 54000 57000 大車駕駛吐氣酒精濃度0.56以上 52500 54000 57000 60000 ***酒駕加罰道路交通安全講習。******駕照吊扣管收一年*** 法院公共危險係屬刑事罰,監理所係屬行政罰,倘刑事罰款高於行政罰款,則 行政罰不必繳,倘低於行政罰,則要補足行政罰款不足部份;兩則僅擇一而罰,但以行政罰為基準。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一日,易服勞役,以六小時折算一日。
By Hazel
at 2010-08-15T17:32
at 2010-08-15T17:32
另外,緩起訴一定比較好,因為1~3年過後就無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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