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食品過期 - 法律
By Olga
at 2012-11-28T00:00
at 2012-11-28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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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檢舉台中某間餐廳食品過期
請問該向何處檢舉?
是否有檢舉獎金?
請問該向何處檢舉?
是否有檢舉獎金?
Tags:
法律
All Comments
By Yedda
at 2012-11-29T18:38
at 2012-11-29T18:38
.....第十一條或第十五條所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予沒入銷毀....
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如逾有效日期,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出、贈與或公開陳列
違者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33條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最好有照片
打電話給當地衛生局
可告知匿名檢舉(但還是會留下真實姓名,請求保密)
檢舉違反食品衛生案件獎勵辦法 第 一 條 本辦法依食品衛生管理法 (以下簡稱本法) 第二十八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 二 條 檢舉查獲違反本法規定之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器具、食品容器、包裝、食品用洗潔劑、標示、宣傳、廣告或食品業者,依本辦法給予檢舉人獎勵。 第 三 條 檢舉人應以書面記載下列事項,由檢舉人簽名、蓋章或按指印,並儘可能提供違法證據向衛生主管機關檢舉。但情形急迫或有其他原因時,得以言詞為之: 一、檢舉人之姓名、性別、年齡及住址。 二、涉嫌違反本法規定之物品或業者有關之商號、地址、負責人姓名、 商品名稱、時間及違法情節。但負責人姓名或商號名稱不明者,得免記載。 三、以言詞(包括電話)檢舉者,由受理檢舉之機關作成筆錄,交檢舉人閱覽後簽名、蓋章或按指印。 四、匿名或不以真實姓名檢舉或檢舉而無具體事證者,不以受理。
第 四 條 因檢舉而查獲違反本法規定者,得依查獲案件所處罰金或罰鍰額度之百分之五核發獎金予檢舉人,予以獎勵。 前項獎金,由各級衛生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支應。 第 五 條 二人以上聯名檢舉之案件,其獎金應由全體檢舉人具領;二人以上分別檢舉案件而有相同部分者,其獎金應發給最先檢舉者;無法分別先後時,平均分發之。 第 六 條 檢舉已發覺之違反本法規定案件者,不適用本辦法之規定。 第 七 條 受理檢舉之機關,對於檢舉人之姓名、年齡、住址應予保密,對於檢舉人之檢舉書、筆錄或其他資料,除有絕對必要者外,應另行保存,不附於調查案卷內。如有洩密情事,應依刑法或其他法規處罰或懲處。 第 八 條 受理檢舉之機關對於檢舉人之安全,於必要時得洽請當地警察機關提供保護。 檢舉人因檢舉案件而有受威脅、恐嚇或有其他危害行為之虞者,當地衛生主管機關應洽請警察機關依法處理。 第 九 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2012-12-01 12:54:41 補充:
http://consumer.fda.gov.tw/Law/Detail.aspx?nodeID=...
請參閱
食品藥物管理局 法規
By Rosalind
at 2012-11-29T22:14
at 2012-11-29T22:14
http://m.news.ebc.net.tw/news.php?nid=55091
檢舉没用呀! 非但家樂福視犯刑法的改標為內規,新北衛生局還說没過期.食安法中規定的"有效日期"成了"有笑日期",看過一笑即可,千萬甭當真.無怪食安事件層出不窮,其來有自.
By Christine
at 2012-12-02T07:23
at 2012-12-02T07:23
你可以向衛生署檢舉
或者向民間的消基會提出哦
但記得要留存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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