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返還~上過調解了! - 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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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借錢給朋友不小的數目

也上法院了~

之前也上過調解委員會了~

問題來了~

在約定期間未把欠款匯給我~

也不知道他的聯絡電話~

應該要聲請強制執行~

我也去國稅局查過的名下的東西~

但是已經無財產了

那我必須要再去法院告他~

但是這時候告他應該用民事訴訟吧

因為有朋友建議這種可以用詐欺罪來訴訟~

這樣我還是去民事那邊做聲告~但是要用什麼方式告他呢?

是不是真的可以轉成刑事方面呢?

這樣要怎麼做咧~

想請高手給個建議...

方便可以寄站內信...或留言~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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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artha avatarEartha2012-04-09
找律師處理
Bennie avatarBennie2012-04-13
有沒有執行名義?比如判決、和解筆錄?
Bennie avatarBennie2012-04-17
有的話聲請核發債權憑證。
Noah avatarNoah2012-04-20
承上樓,沒有的話可考慮聲請支付命令
Oscar avatarOscar2012-04-21
刑事的話,事實不明,但一般而言很難
Donna avatarDonna2012-04-24
建議找律師協助,至少先至法律扶助基金會諮詢一下。
Ina avatarIna2012-04-25
若對方有於你取得行名義(經法院核可的調解書)後為隱匿、處分
財產的行為,才可能構成刑事犯罪(刑法第35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