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一年前我轉讓手中某家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給這家公司的副總。
雖然已經簽訂好合約且完成契約程序。
但此副總卻說因為公司沒有跟主管機關辦理股份變更登記,
證明這股份交易未轉讓給他,跟我主張解除當時的合約,要我把股款還他。
而此公司也有因為他是股東身分給他原本該是給我的好處,如用較便宜的股價增資。
但公司副總也應該有權力去辦理變更登記吧?
他竟然有權力去辦理變更登記卻故意不作,
等到拿到好處之後再跟我解約。
所以我是否可以告他背信或是詐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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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我轉讓手中某家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給這家公司的副總。
雖然已經簽訂好合約且完成契約程序。
但此副總卻說因為公司沒有跟主管機關辦理股份變更登記,
證明這股份交易未轉讓給他,跟我主張解除當時的合約,要我把股款還他。
而此公司也有因為他是股東身分給他原本該是給我的好處,如用較便宜的股價增資。
但公司副總也應該有權力去辦理變更登記吧?
他竟然有權力去辦理變更登記卻故意不作,
等到拿到好處之後再跟我解約。
所以我是否可以告他背信或是詐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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