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這幾天網路上找資料,剛好看到一段敘述
"檢察署相驗屍體證明書死亡日期欄位加註「發現」死亡日期
死亡記事應為「民國×年×月×日『發現』死亡民國×年×月×日申登」"
請問這是什麼意思@@?
一般來說 不是都由醫院開立死亡證明嗎?
加註 "發現" 是表示死者是被發現的? 例如猝死 自殺之類
以上 請賜教
--
這幾天網路上找資料,剛好看到一段敘述
"檢察署相驗屍體證明書死亡日期欄位加註「發現」死亡日期
死亡記事應為「民國×年×月×日『發現』死亡民國×年×月×日申登」"
請問這是什麼意思@@?
一般來說 不是都由醫院開立死亡證明嗎?
加註 "發現" 是表示死者是被發現的? 例如猝死 自殺之類
以上 請賜教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