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庭上簽了有問題的和解書怎麼辦?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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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在某間公司任職業務去年初依照公司規定申請了試用品一批且發送完畢今年初提出離職申請被拒~要求負擔試用品費用因不合理而拒絕卻被提出告訴連續開了四次庭最後換了一個法官完全沒看卷宗就說只是幾萬塊錢和解就好不要浪費時間(已經中午12:15)法官還說對方公司如提出"刑事侵占"要把拿過試用品的全部人調出來勞民又傷財~乾脆和解!!隨後便簽了和解書但是發現為何由業務全權負擔試用品費用呢?當初也是主管簽名同意才撥貨下來阿~~也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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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ol avatarCarol2011-09-23
我認為可以撤銷而且那個法官......很久以前法院鼓勵和解所以有些法官根本是恐嚇當事人和解的想不到這種事現在還會發生!!!!!!!!!!!!!!!!!!!!!!!!!!!!!!!!!!!!!!!!!!!!!!!!!!!!!!!!!!!!!!!!!民法第738條(和解之撤銷-和解與錯誤之關係)和解不得以錯誤為理由撤銷之。但有左列事項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和解所依據之文件,事後發見為偽造或變造,而和解當事人若知其為偽造或變造,即不為和解者。二、和解事件,經法院確定判決,而為當事人雙方或一方於和解當�
Emma avatarEmma2011-09-22
如果想要提告或有任何法律問題,可以問當地法院裡的律師或法院外的律師。
Callum avatarCallum2011-09-26
版大朋友可能沒上過法院,緊張之下,沒看清楚內容就簽名了。簽了就認了吧!有空閒有精神?而且極度不服?告公司詐欺!
Kelly avatarKelly2011-09-24
和解書簽完了嗎?那就沒辦法了。如果有意見,應該當下就要提出來商議,不同意就不要簽。合約雙方都有審視的義務,無法簽完又反悔的,除非雙方都同時同意重簽一份新的代替,只是條件比原來的低,對方不必要同意你。所以~~~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