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時效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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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侵權實際發生時間為
2016年10月7日19時30分
侵權損害請求
時效為自知有損害起兩年
按民法197條暨121條請求損害賠償的終止時刻為?

1.2018年10月6日23時59分
2.2018年10月7日23時59分
3.2018年10月7日19時30分
3.2018年10月8日23時59分

請問何者才是正確答案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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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Ursula avatarUrsula2016-11-02
你不是問過了嗎, 前幾篇有人回了
又自刪掉...
Andrew avatarAndrew2016-11-05
要是妳覺得第一次的選像沒正確答案丟臉 刪了就算了
不用再出來一次刷印象 = =
Eartha avatarEartha2016-11-07
啊我不是回你了……
Iris avatarIris2016-11-09
有拉,多增加一個選項XDD
Irma avatarIrma2016-11-11
因為他本來的沒正確的啊 要多回去
Linda avatarLinda2016-11-14
話說在這問又不是考題 不需要訂正題目好嗎 XD
Eartha avatarEartha2016-11-17
您忘了第122條
John avatarJohn2016-11-20
我錯過什麼了XD
John avatarJohn2016-11-24
2018年10月7日23時59分59秒,你又要再刪一次了嗎? XD
Ula avatarUla2016-11-27
2018年10月8日23時59分59秒,2018年10月7日是星期天。
Mia avatarMia2016-11-27
依民法§120(下同)意旨,以年定期間者,其始日不算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6-11-28
入,因此期間自2016年10月8日00時00分00秒起算。
Irma avatarIrma2016-12-01
依民法§121 Ⅱ,期間末日精確來說是在2018年10月7日
23時59分59秒。
Callum avatarCallum2016-12-03
但因為2018年10月7日是星期天,所以依民法§122,本題
期間終止時刻應為2018年10月8日23時59分59秒。
(有錯請指正)
Kama avatarKama2016-12-06
Lily avatarLily2016-12-07
你的問題其實並不是時效,而是期間的計算方式。
Connor avatarConnor2016-12-10
原來是連題目都錯了 要再重問嗎 XD
Emma avatarEmma2016-12-11
其實題目寫錯也沒差啊,我怕算錯這個…每次都提前XD不要
賭時效、不變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