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繳了違規罰款,一年後卻收到裁決書~ - 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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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
我收到一張裁決書,
違規日期是99年2月7日.
原舉發通知單應到案日期是99年4月4日前
違規地點:國道3號284.1公里北
收到這張裁決書時,我真的是傻眼了!
仔細回想,99年的這張罰款是老公跟我在參加完朋友喜宴回程時被拍的
當然被拍時,老公就知道超速被拍
所以,一收到紅單時,我們就去繳了(雖然繳得很不甘願>"<)
結果,最近卻收到了同一筆罰款單的裁決書
而且罰款金額為4500,真的是..不甘願去繳啦!
可是,一年前的繳款收據(我們當時是在7-11繳的),早已不知去向
還有, 以下是我的幾個疑問:
1. 違規罰單會開紅單先告發, 逾期未繳才寄發裁決書? 還是直接寄裁決書?
2. 未繳罰款可以驗車嗎?我們驗車時間是99年10月20日,當時可以驗車ㄟ
3. 罰款金額為4500,請問是因為逾期了這麼久才罰這麼貴嗎?
申訴即使不成功, 有沒有可能不罰這麼多?
4. 已經走到裁決書這一關了, 是不是一定要上法院阿?
Update:
我有申訴了!也已未繳罰款是無法驗車做佐證
結果..監理站回覆我:因本違規通知單舉發機關於完成送達後未於監理電腦
資訊註記,而顯示未達狀態,後經監理站將此違規案移回舉發機關查明送達
情形,故台端驗車時,因案件已移出,故查無本案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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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rah avatarSarah2011-06-03
逾期未繳才會收到裁決書,你有一個很好的舉證例子,你罰單未繳是不可以驗車的,所以說一定是繳清才可以驗車,所以你可以去監理所申請仲裁,把相關的事証一一列舉,這樣監理單位才知道他們搞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