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約早上7點車流量多,綠燈直行汽車要起步時,撞到一位沒有走斑馬線穿越馬路的行人,行人年約50(女)這位媽媽的職業是國泰人壽的保險業務員(職位:區經理)當下撞到時有報警備案,與帶他就醫,當時醫生說不用住院事發到今日將近一個月,這位媽媽說他有另外就診,十字韌帶受傷有開立診斷證明書醫生開立三個月內無法工作。昨日這位媽媽像我們求償7萬5(已向警察機關申請研判分析表,及將申請調節委員會)問題:1.我們願意負擔醫療費用,�
汽車撞到違規行人,請懂法律或有經驗的幫忙解答,拜託了謝謝!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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