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等於憲法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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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不等於法律
法律等於憲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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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ris avatarDoris2011-04-07
....這就看你怎麼定義法律這兩個字了
廣義來說,法律是社會規則的一種,通常指:由國家制定或認可,並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以規定當事人權利和義務為內容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社會規範。(維基,法律)
狹義來說,根據中央法規標準法,法律是由立法院通過、總統宣布的各種法(如民法、刑法)、律(如戰時軍律)、條例(如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通則(經濟部商品檢驗局所屬各分局組織通則)等(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條、第6條)
在其下又有被稱為命令的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準則。這部份不需立法院通過,可以由各主關機關自行訂立。像土地豋記規則就是由地政署訂定發布。(中央法規標準法第3條、第7條)
另外,司法院的大法官解釋、各部會的函釋、法院判例(原為英美法制度,我國目前亦有部分採用)等,都是屬於廣義的法律。
法律是有位階的,簡單的說 憲法>法律>命令 後者不得牴觸前者 否則無效。(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1條)
像大法官解釋就是用來解釋某條法律是不是違憲,是的話就會被宣佈無效。
所以我們常說 要遵守法律,並不限哪一種,而是指廣義之法。
所以當你廣義的稱法律時,說包含憲法並不算錯。
2011-04-04 05:28:04 補充:
法律肯定不是憲法的"章節"....中華民國憲法只有14章,沒有哪一章或哪一節叫法律
憲法主要明定了政府的組織跟人民的基本權,是狹義法律和命令的準繩,也是人民權利的最終保護。政府頒發的法令,不可以踰越憲法的範圍,否則就屬對人民權益的侵害,無效。
可是因為訂法的不一定懂法(這是真的....),再者憲法或法律畢竟是死的文字,每個人都有不同見解,才會搞到行政函釋每年幾百幾千封,大法官解釋從1排到600多號,搞到大家頭暈腦脹的...= ="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1-04-05
憲法為一切法律之母,任何法律與憲法相牴觸者無效。
Iris avatarIris2011-04-04
憲法的法位階高於法律,範圍也比法律大。
憲法與法律是兩種不同的概念,將憲法說成是法律的一種,狹義解釋上是不正確的。就從廣義解釋上而言,既然憲法的法位階高於法律,憲法當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憲法不是法律。
法律是憲法的具體化,但是,不是憲法所有的條文都被法律具體化,還是有些法律未按憲法精神制定,或是根本未制定。
Andy avatarAndy2011-04-03
嗯…也就是憲法是法律的一種,但不是唯一的一種。
Robert avatarRobert2011-04-07
憲法是法律的基礎,為法律的一種。
法律不僅有憲法,民法、刑法或其他條例皆為法律。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1-04-05
版大!!法律等於憲法嗎?
這疑問應該說憲法與法律是一體的,因為憲法在前法律在後
法律只不過是憲法中的章節
如民法與刑法在憲法中也有明文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