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律請教問題1:騙錢的方式很多種,以借錢做為手段〈有借據〉的騙錢,告的成詐欺嗎?問題2:撿到別人的錢沒� - 法律Emily · 2015-12-23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法律All CommentsTristan Cohan2015-12-241.以借錢為手段,目的實為詐騙,要成立詐欺罪,僅有借貸前提,不佐以其他詐欺事證,是告不成的,因為借貸是私法契約關係,債務人不還錢只不過是民事爭議2.借貸長久10年20年不還,雙方債之關係仍存,可以債權人依法提民事救濟向法院請求相關處分清償不必然等於侵占「罪」。Odelette2015-12-24愚見供參…題目的關鍵在於:是誰同意借錢給債務人的??詐欺與侵占,當事人是沒有同意將錢交給犯罪者!但…借貸卻是另回事!...Related Posts我想請問明年元旦後勞工實施周休二日制度,及一周工時40小時,但我們是私立托嬰中心,也適用其法規嗎?前天我和女友出門約會時發生了車禍,所以有幾個疑問!?此罪是否成立????????機車車禍對方受傷較重,要求不合理高額賠償,請問如何保障本身權益?侵佔罪和竊佔罪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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