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請教問題1:騙錢的方式很多種,以借錢做為手段〈有借據〉的騙錢,告的成詐欺嗎?問題2:撿到別人的錢沒�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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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5-12-24
1.以借錢為手段,目的實為詐騙,要成立詐欺罪,僅有借貸前提,不佐以其他詐欺事證,是告不成的,因為借貸是私法契約關係,債務人不還錢只不過是民事爭議2.借貸長久10年20年不還,雙方債之關係仍存,可以債權人依法提民事救濟向法院請求相關處分清償不必然等於侵占「罪」。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5-12-24
愚見供參…題目的關鍵在於:是誰同意借錢給債務人的??詐欺與侵占,當事人是沒有同意將錢交給犯罪者!但…借貸卻是另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