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屋點交前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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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這樣的,在三月初購得法拍屋在住家附近

是一間點交的房子

在拿到權力移轉證書與自動履行命令有與屋主談過

屋主聲稱他的裝潢花了240萬,要我們付一半的金額,否則要拆除所有裝潢

當然我們沒有答應,只告訴他可以給他一些搬遷費用但他不接受執意要拆除

自動履行命令時間尚未結束他們已經開始搬東西

並且拆除系統家具櫃、更衣室等等

連遮雨棚也打壞,還將外面的窗戶也整片拆走了...

也跟管理員說會將大門也拆掉,這樣房子不就沒門也沒窗戶了嗎?

詢問過書記官說只要不破壞房屋結構即可,但這已經破壞了..

不過去請警察一起幫忙的時候警察告訴我說房屋還沒到點交階段,我們無權進入或干涉。

所以現在只能讓他們拆窗拆門破壞地板。

那是否現在只能束手無策的等點交呢?

如果之後書記官來點交的時候確認他們是有破壞的,是否可以提告?

是公訴罪還是我需要自行提告舉證呢?

但我沒有進去看過不知道要怎麼辦...

這樣打官司的話大概需要多少律師費用,麻煩各位解惑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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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oris avatarDoris2009-04-08
告毀損 費用請洽律師事務所
Faithe avatarFaithe2009-04-11
屋主稱裝潢花了240萬 你的民事訴訟標的就定240萬吧